简化环节 办事便利 广西优化区域内食品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工作
日前,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广西区域内食品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9月1日起实行相关优化措施,企业办事的便利度将进一步提升。
根据《通知》,取消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前公示环节、备案有效期,简化申请材料,取消备案中审查、加盖备案公章、水印、备案号、纸质归档等做法,提速增效全面发力。
《通知》要求,专设广西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平台。企业自行登录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通过“食品企业标准备案”事项办理模块进入广西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平台并上传广西食品企业标准备案登记表、企业标准文本等申请材料即可。同时,下放由设区的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受理线上线下申请并进行备案格式审核。收到备案申请后,各设区的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于1个工作日内在备案平台进行格式审核,并将属于备案范围且材料齐全的由线上提交至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由该委在备案平台予以公开。企业提交的标准文本在备案平台公开即完成备案。对不属于备案范围或材料不齐全的申请,不予办理并告知原因。没有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广西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以及直接执行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广西地方标准的,无需在备案平台备案。
《通知》对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后管理更明确,强化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导与服务意识,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宣贯和培训,加强事后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告知企业进行修正,对不按要求修正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可主动注销原备案信息,促进食品企业标准提质增效。(记者 李静 何振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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