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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保障能力不断增强

发布时间: 2024-08-28 |来源: 南宁日报 |作者: 李静 |责任编辑: 李鑫


8月27日,自治区召开广西基层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新闻发布会,会上透露,广西将持续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加强社区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质增效。

近年来,广西始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不断深化改革促进广西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持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和人才队伍建设,不断丰富服务内涵、持续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基层卫生健康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截至2023年底,全区803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服务能力基本标准,达标率为76.59%;全区基层卫生技术人员总数为14.52万人,比2022年增加了5.52%;执业(助理)医师达5.67万人,比2022年提高了5.98%;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人次数为1181.74万人次、出院人次数为376.89万人次,基层诊疗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截至2023年底,全区共组建家庭医生团队1.5万多个,常住人口签约人数2500多万人,常住人口签约率49.79%;重点人群签约人数约1216万人,签约率为76.07%。

会上明确,广西将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到2024年底,所有设区市均要制定本地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政策措施,所有县(市)和开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的市辖区,要出台实施方案或制定相关配套措施,以设区市为单位,达到紧密型标准的县(市、区)比例达到75%以上。推进人员、技术、服务、管理“四个下沉”,强化“县乡一体、乡村一体、城乡联动”。县级医院要派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下沉到城乡基层,一般应常驻服务半年以上。到2024年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要实现派驻人员乡镇卫生院全覆盖。加快乡村社区数字化设备的升级和县域影像、心电、检验、诊断中心的建设,逐步实现基层检查、上级诊断以及检查结果互联共享,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影像共享中心覆盖5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

规范开展能力提升和社区医院建设。自治区要求,各地要重点加强儿科、呼吸科、口腔科、康复科等或针对“一老一小”或服务需求具有季节性波动特点的科室能力建设。到2024年底,各市达到服务能力基本标准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比例应提高到80%以上;主要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社区医院建设,力争全区累计建成社区医院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比例达到15%以上。

推动开展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和乡村延伸服务点建设。在人口超过20万的县(市)中,在县域外选建1至2个符合条件的重点中心卫生院,推动有条件的达到二级综合医院服务能力水平。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逐步转化为乡镇卫生院延伸举办的医疗服务点,年底前实现人财物乡村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比例达到40%以上。加强与医保部门协同联动,将所有实现乡村一体化管理的政府办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管理。

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是基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关键。自治区要求稳妥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和落实编制保障,组织开展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工作,全面推行乡村医生“乡聘村用”政策,落实基本补助,逐步分类解决乡村医生社会保障待遇问题,不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队伍服务能力。实施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重点加强儿科、传染病、季节性呼吸道疾病诊疗和健康管理知识技能针对性培训。动员和指导乡村医生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稳步提高乡村医生队伍中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比例。(记者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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