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南宁新闻县区开发区五象新区节庆活动东盟经济畅游绿城

 

广西推进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更新 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每辆车补贴8万元

发布时间: 2024-10-17 |来源: 南宁日报 |作者: 阮晓莹 黄静兰 |责任编辑: 李鑫

记者近日从相关部门获悉,广西正在推动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换代工作,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已联合多部门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实施细则》《广西壮族自治区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广西推进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实施办法》。

在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方面,对提前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仅新购符合条件的新能源货车,分档予以补贴。已获得中央其他资金渠道支持的车辆不纳入本次补贴资金支持范围。补贴实施期限为2024年7月3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在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方面,明确对2016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城市公交车车辆淘汰更新和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车辆全套动力电池更换,给予定额补贴,补贴实施期限为2024年7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同时,明确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补贴8万元,并对更新为低地板及低入口车型予以适当倾斜,在上述补贴标准基础上增加2万元;更换动力电池补贴标准为每辆车补贴4.2万元。

在推进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方面,明确自2024年8月2日至2028年12月31日,对在国内沿海或内河依法从事运输的广西籍老旧营运船舶和经营性的乡、镇客运渡船报废更新给予资金补贴;从事国内沿海和内河运输的老旧营运船舶,其中沿海货运船舶船龄在20年以上30年以下,客运船舶船龄在15年以上25年以下;内河货运船舶船龄在15年以上30年以下,客运船舶船龄在10年以上25年以下的,船舶所有人可以申请船舶拆解补贴资金;新建燃油动力(含生物柴油动力)船舶以及新建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符合条件的,船舶所有人可以申请补贴资金。补贴标准方面,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按船舶类型、船龄和新建船舶动力类型等,实施差别化补贴标准。(记者 阮晓莹 黄静兰)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