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集体林改 激活发展动能 南宁市颁发国家级林权登记提质增效试点首批不动产权证书
近日,邕宁区中和镇方村村劳坡3队村民方济民满心欢喜,在自然资源部门和村委的帮助下,他和另外10户农户手里的“绿本本”林权证,顺利换成了红彤彤的不动产证,这是南宁市开展国家级林权登记提质增效试点工作以来颁发的首批林权类不动产权证书。
“这次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仅让我的林地范围和面积更清楚,更重要的是,在以后的农业生产经营中,如果有资金需求,可以到银行直接进行抵押贷款,发展林业经济更方便。”方济民高兴地说。
首批林权类不动产权证书的颁发,标志着南宁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迈出重要一步,山林资源经营从集体转向千家万户,农户与市场主体同等依法享有对山林地的使用、收益、流转及抵押、担保等权利,使林业成为有钱赚、有奔头、有希望的产业。
林权改革是加快植绿增绿护绿步伐,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有效途径,是助力乡村振兴、推动生态经济发展的关键之举。
今年5月,在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印发的《推动林权登记提质增效试点方案》中,将南宁市邕宁区列为国家级林权登记提质增效试点。在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自治区林业局的指导下,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联合组建工作专班,并印发工作方案,建立了政府主导、自然资源部门和林业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统筹推进集体林权登记试点各项工作。
“我们坚持在不做大量外业的情况下,充分利用已有资料,借助高清影像图、国土调查云等可视化技术手段开展内业指界,林农在村(居)委会办公室就能直观、清晰地指认林地边界,实现‘在村里、在网上’对林权地籍调查成果的确认。”市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负责人杨光说。
同时,南宁市坚持原林权证“不变不换、继续有效”原则,最大限度利用原林权登记资料,围绕历史遗留问题六大情形,分批、分类建立历史遗留问题工作台账,以整村(屯)、批量方式集中清理,低成本开展清理规范历史遗留问题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林权登记办理效率,市自然资源局在原林地承包合同数据基础上,创新开发林地承包合同补充协议(电子版)模块,为林权登记提供依据,实现林地承包合同补充协议(电子版)“掌上签、网上签、马上签”。
“以前我们想要出去办证比较麻烦,现在来到村委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就可以办理,省心又高效。”邕宁区中和镇方村村民黄金生说。
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林权登记科负责人黄澳介绍,依托南宁市不动产登记综合服务平台,市自然资源部门与林业部门共建林权登记服务平台,实现林地承包合同补充协议签订和不动产登记业务受理“一窗受理,并联办理”。村民在村委就能申请林地确权登记,避免“多头跑、多次跑”,真正实现“登记不出村、领证家门口”,大大提升登记效率,且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
市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南宁市将以此次国家级林权登记提质增效试点为契机,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打通林权登记堵点问题,保持林权登记连续稳定,维护林农和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贡献南宁力量。
(记者 杨盛 林思婷 周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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