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推动医保便民利民服务改革措施落实落地
记者近日从自治区举行的推进医疗保障便民利民服务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广西紧紧围绕呵护“小的”、照顾“老的”、保障“病的”、扶持“弱的”、支持“新的”、营造“优的”6个方面,扎实推动医保便民利民服务改革措施落实落地。2024年以来,全区累计筹集医疗救助资金22.6亿元,支出4.6亿元用于困难群众参保补助。预计到2028年底,广西基本实现职工居民全覆盖。
呵护“小的”方面,广西提前1年将9项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和“无痛分娩”相关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1年来全区开展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达15.77万人次,医保基金支出3.17亿元,平均报销比例58.59%,为生育困难人群有效减轻负担。推动新生儿出生即参保、生育医疗费用报销采用“一站式”结算报销、生育津贴支付采用“即申即办”,生育医疗费用结算时长压缩至2.2天,减少5.88万个新生儿家庭垫付医疗费用1.46亿元,减少生育成本7.14亿元,发放生育津贴14.20亿元。
照顾“老的”方面,广西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改革,参保人数达216万人,2万名重度失能人员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人均年减负2万元。到2028年底,广西基本实现职工居民全覆盖。
保障“病的”方面,广西全区职工、居民住院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达86%、72%以上,排名全国前列。降低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起付标准,在职、退休人员门诊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2000元/年、2600元/年,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扩大至其参加基本医保的“近亲属”,惠及1611.78万人次。
扶持“弱的”方面,近年来,全区年均资助参保646万人左右,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梯次减负,年均惠及农村低收入人口就医648万人次左右。2024年以来,全区累计筹集医疗救助资金22.6亿元,支出4.6亿元用于困难群众参保补助;截至10月底,全区518万困难群众享受医疗救助,减轻负担27.87亿元。
支持“新的”方面,新增211项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报销,提高863项医疗服务项目医保报销比例。将72个适用于门诊治疗的高价、罕见病等国家谈判药品纳入门诊单列统筹支付。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1001项,出台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109项,试行新增项目转正式执行123项,广泛使用新的医疗技术和支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发展等。
营造“优的”方面,出台医保服务新便民措施16项,推动实现门诊慢特病待遇资格院内“即申即享”、全区互认和跨省接续等经办服务升级。高质量完成医保领域12项“高效办成一件事”事项,职工医保参保人退休、企业破产信息核查等不再需要多部门跑腿办理,困难群众参保资助实现“即申即享”,企业药品赋码10个工作日内提速办结。新增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冠心病、类风湿关节炎、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5种门诊慢特病病种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推动医保服务事项下沉,实现100%乡镇(街道)能够办理34项及以上医保事项、100%村(社区)能够办理26项及以上医保事项。常见的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恶性肿瘤等15种慢性病实现在村卫生室报销。(记者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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