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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统筹支持工业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

发布时间: 2025-01-20 |来源: 南宁市融媒体中心—南宁日报 |作者: 韦静 |责任编辑: 李鑫

记者昨日从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获悉,《广西壮族自治区统筹支持工业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已印发,有利于规范自治区统筹支持工业振兴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

《管理办法》主要分为总则、支持方式和范围、资金申报及分配、资金拨付及调整验收、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附则等六项内容。其中,工业振兴专项资金支持范围主要为工业经济稳增长、项目增量提质、产业群链升级、产业育新提质、企业培优育强、智改数转赋能、绿色低碳转型等,如智改数转赋能方面,有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扶持资金、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应用示范试点资金、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扶持资金、北斗规模应用示范城市奖励资金、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配套奖励资金等。

工业振兴专项资金突出资金支持重点,如支持投资规模大、产出效益高、税收贡献显著、建设进度快、产业带动强、利于构建产业发展新格局的项目,围绕补链延链强链的切入点和主攻方向,打造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标志性产业链和先进制造业集群;支持群链牵引力强、产出规模大、创新水平高、核心竞争力突出、市场前景广阔的龙头企业,培育一批根植性强、竞争力强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等优质企业;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促进新兴产业发展壮大,布局新产业新赛道,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推进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打造若干体现广西特色和优势、具有较大规模和较强带动力的支柱产业。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建立工业振兴专项资金项目库,并按照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要求实行三年滚动管理。(记者 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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