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项目群众说了算
——我市扶贫基础设施项目加大群众参与力度
“路修好后,孩子们坐上我的三轮车,10分钟就能赶到学校。”上林县西燕镇云桃村外六羊庄农民苏汉臣,每天都用三轮车接送正在上小学的孩子。而在精准脱贫行动开始之前,他每天接送孩子走过的道路坑坑洼洼,每次走都要心惊胆战。
近年来,上林县转变观念,简政放权,积极推进群众参与式扶贫,实现了扶贫项目群众说了算,让扶贫真的扶到群众的心坎里。
曾经 “扶贫路”群众并不买账
“要致富,先修路”,在脱贫攻坚行动中,上林县把实现群众“出门有路,抬脚上车”作为重要突破口。但是为了群众致富修的路,却让部分群众并不买账,这是为什么?
原来,过去的扶贫民生项目层层审批,不仅低效,还因工程缺乏村民参与,质量难保证,伤了民心。
云桃村支书黄祥胜回忆起一件小事,某村在硬化村屯道路时,施工方车辆不慎陷入泥坑,施工方请村民帮忙将车辆抬出来,却没有一个村民愿意帮忙。“经过与村民交流,我们弄清了事情原委:个别施工单位在揽下工程后总想大赚一笔,在施工中偷工减料,引起群众不满。”黄祥胜回忆,当时就有群众提出:“要是这些钱给我们来做,我们保证能做得更好。”
这句话给了上林县扶贫工作启发。当年,上林县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我县涉农小微工程项目建设的实施方案》,将50万元以下的小微工程项目交由群众组织实施,让群众自行建设,自我监督,村、屯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质量明显提高。
改变 扶贫项目群众说了算
“自己修的路,宽度大都超过3.5米,路面厚度都在20厘米左右。其中云留庄至云桃小学的路段,路宽都超过了4.8米,道路质量过硬,正常使用至少5年内不用修补!”云桃村委会干部苏光来指着村里群众修出来的道路说。
由“扶贫路”开始,上林县全面实施农村小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一改由政府部门“自上而下、一包到底”的建设方式,推行“自下而上”的村民自建制,实现民主选择项目、自主参与项目建设,建什么、怎么建、由谁建,主导权都掌握在群众手中,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决策、筹资、建设、管护的积极性,既促进村民自治,又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保证工程质量。
上林县扶贫办副主任周芳英告诉记者,为确保真正实现扶贫项目群众说了算,扶贫办对项目报批等流程进行了梳理,规范和简化了申报审批验收流程,让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速度加快。
据介绍,群众上报的扶贫基础设施项目真正落地要过“五道关”。即,经县扶贫项目评审领导小组评审通过后,县扶贫办、财政局制定扶贫项目编制计划,分别报至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审核。属50万元以下的项目下达后,项目所在乡镇人民政府为立项主体, 由村经联社选出5至7名群众代表,成立质量监督小组和理财小组,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项目启动后,县扶贫办安排人员到各项目实施现场进行指导和监督,确保项目顺利实施。项目竣工后,首先由项目所在村委会向当地人民政府提交扶贫项目验收申请,再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和经联社自行验收,形成书面报告报县扶贫办,最后由县扶贫办组织财政、发改、农林水利等部门进行县级验收。经县级验收合格的扶贫项目,由县扶贫办、财政局审核报账材料,符合报账要求的组织村委会进行项目资金报账。
增效 提高支农资金投资效益
权力下放,不仅让群众做主提高实效,还大大提高了支农资金投资效益。
云桃村云留庄修路骨干之一的韦荣坚说:“修路前后只用了1个月,花费30万元,村民自己出义务工,扶贫资金全部用于建设材料,所以路基更厚实、路面比普通村道标准宽1米。”外六羊庄的村民则把修建通村路剩余的资金与村集体收入整合起来,开展庄内道路硬化,庄内40户人家门前都通了水泥路。
在村里新修的水泥篮球场上运动的村民苏著忠感慨地告诉记者:“自从扶贫项目下放后,我们自己动手修路、建篮球场、打水井,还搭起了文化戏台,钱花得明明白白,施工质量更可靠。”
周芳英说,推进群众参与式扶贫不仅实现项目由村民自选、自建、自管、自用,而且能更好地结合当地实际,就地取材,节约建设成本,落实管护责任,实现建设、使用与管理相统一,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增加农民收入。
两年来,上林县共投入扶贫资金4361万元,完成贫困村50万元以下屯级道路建设161条145.37 公里,独立桥4座34千米,小型人饮工程5处,小型公共服务基础设施1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