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标准》比国家标准严格
当记者就《标准》的亮点讨教环保专家时,环保厅科标处负责人指着《标准》的几个数据说:“《标准》的最大亮点是比国家的标准严格。”
记者仔细对比了《标准》和国家标准的内容,发现《标准》共提出了pH值、悬浮物、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等8项控制指标。该《标准》与国家标准比较,除pH值、总磷及现有企业中生化需氧量与国家标准相同外,其他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及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均大幅度严于国家标准。随便列举其中几个指标,读者便一目了然,比如悬浮物(mg/L),《标准》要求现有制糖企业每升废水里含量不能超过40毫克(新建企业≤25毫克),国家标准是不超过100毫克(新建企业≤70毫克);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m3/t糖),《标准》要求现有企业不超过12;国家标准是现有企业不超过68;化学需氧量方面,《标准》要求现有企业不超过80(新建企业≤60),国家标准则是120(新建企业≤100)。显而易见,广西《标准》多项指标比国家标准严格一倍以上。
《标准》要求严格,会否导致难以推行?
带着这一疑问,记者电话采访了区内8家糖厂,他们均表示达到《标准》不成问题,自治区统计局的数据也证实了这一点。根据2009/2010榨季和2010/2011榨季各项指标达标统计情况显示,2010/2011榨季各项指标的达标率普遍高于2009/2010榨季,且执行《标准》时,两个榨季各项指标的达标率均超过70%,其中,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总磷的达标率均超过80%,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总氮的达标率均超过70%。由此可见,执行《标准》后,大部分企业均能达标,不需要增加额外投入,经济上可行。
“当然,不排除有这样的情况,执行《标准》后将有少数企业的水污染物排放不能实现稳定达标。”环保专家陈婷称。她解释道,企业超标的各项污染物指标中,造成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悬浮物超标的主要原因是废水治理设施管理运行不正常;造成氨氮、总氮及总磷指标超标的主要原因为营养盐添加比例不合适;而造成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不达标的主要原因为企业水重复利用率低。因此,制糖企业可通过加强生产过程及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管理,积极采用糖厂零取水达标排放等清洁生产技术,最终实现外排水质、水量的稳定达标。而上述技术改良对企业来说增加负担很小,执行《标准》在经济上同样可行。
值得一提的是,近几年,随着我区制糖工业在清洁生产和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取得了较大进展,水污染物排放浓度和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均有大幅下降,吨糖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吨糖废水排放量分别由2007/2008榨季的19.8kg、21.5m3降低到2010/2011榨季的0.42kg、5.69m3,降幅分别为97%和73.5%。如果执行广西《标准》,以2010/2011年制糖期全区蔗糖产量675.18万吨计,可以测算,制糖业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的削减率均达到80%以上,这两项主要污染物的减少不仅极大促进我区污染减排任务的完成,而且有利于制糖产业结构调整,为其他产业腾出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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