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进口食品要小心
满身“洋文”的进口食品,若找不到相应中文标识,则有可能是问题食品。在“问题食品”展台,一名女市民惊讶发现,她刚买了一箱邻国的方便面,跟展台上的“假劣方便面”一模一样,售价2.5元一包。
民警拿起那包满身外文的方便面说:“你看得懂它是用什么做成的吗,是在哪生产的,还有保质期到什么时候?”民警表示,我国对进口食品有规定,必须经过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合格,并贴上中文标识,否则产品的质量和真伪难以保证。
记者了解到,三年来南宁警方查获的225起食品药品犯罪案件中,“问题进口食品”有20多起,涉及品种很多,如洋咖啡、洋酒、洋奶粉、洋奶片糖、走私洋大米等。警方表示,这些食品经过检验,都存在某些成分不达标,均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因此,这些未经检验合格、没有中文标识的进口食品,没经正规报关手续进入我国销售的,一旦查获都归为问题食品。警方建议市民仔细辨识后再购买。
勇于举报会有奖
据统计,去年广西公安共侦破食品犯罪案件305起,涉案金额累计达4.2亿元。今年已侦办食品安全犯罪案件涉案金额逾1亿元,继续保持食品安全犯罪严打高压态势。
自治区公安厅治安警察总队长禤晓龙表示,下一步,公安机关将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衔接配合,对食品安全犯罪保持“零容忍”,重点打击肉、油、蛋、奶等群众日常消费食品领域的犯罪,全力维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与此同时,广西各地市警方发出悬赏,欢迎群众积极提供、举报食品安全犯罪线索,被举报的涉嫌食品犯罪的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将按照公安机关“打四黑除四害”(即黑作坊、黑工厂、黑市场、黑窝点)专项行动举报奖励办法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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