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也有“家庭医生”,将不再是梦想。昨日,自治区卫计部门下发《关于全面推开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至2020年,力争签约服务覆盖全体农村居民,实现每个家庭均有1名乡村医生或乡镇卫生院医生签约服务的工作目标。
网友“笑笑”家在南宁市郊农村。村里的很多年轻人都像他一样外出打工,逢年过节才回家,留守的不是老人就是小孩。村卫生室仅有一名村医,一般只能治些头痛脑热的小毛病,村医治不了就得去镇上看病。
小毛病不出村得到治疗,属于分组诊疗模式的村级首诊。广西全面推开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将加快建立村级首诊、分级诊疗的服务新模式。据了解,2012年7月,广西制定了《广西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实施方案(试行)》,选取22个县(市、区)作为试点。经过3年多的探索及实践,截至2015年底,共有53个县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签约乡村医生数(人)5944人,签约居民284万人。
根据《实施方案》,2016年各县(市、区)要全面推开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以辖区老年人、婴幼儿、孕产妇、慢性病患者为工作重点,逐步推进签约服务覆盖面,确保至2016年底,全区实现以县为单位签约覆盖面达100%,常住人口签约率达30%以上,其中54个贫困县贫困户签约率达100%。至2020年,力争签约服务覆盖至全体农村居民,实现每个家庭均有1名乡村医生或乡镇卫生院医生签约服务的工作目标。
在南宁工作的小许买房后,把父母从崇左农村接来一起生活,但老人住几天后觉得不习惯,坚持回老家了。如今,小许每周都要打一次电话询问父母的身体情况。听说广西要推开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小许非常支持,觉得今后有家庭医生定期上门访视老人,他可以放心不少。
热点问答
1.乡村医生可为签约居民提供哪些便民服务?
网友“心甘情愿”说,他们村卫生室一年也没几个人去看病,除了“没事不去看医生”的思想,他跟很多村民一样,不清楚村医的服务项目有什么。
《实施方案》明确乡村医生的主要职责是在基层承担预防保健、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和转诊、病人康复和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等一体化健康管理服务。允许乡村医生结合自身特长,优先发展本地区医疗特色,满足农民医疗服务需求。
根据农村群众的服务需求,乡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的指导下和服务团队的支持下,为签约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评估与咨询服务,以及特色便民服务。
“两个基本”一是为签约居民提供一般诊疗服务,推进签约乡村医生首诊,建立健全村卫生室规章制度和业务技术流程,严格规范诊疗行为,做到规范服务,记录完整;二是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儿童健康管理等项目,优先为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及家庭提供所签约的服务。对行动不便、确有需要的签约居民,提供上门访视、家庭病床等便民服务。
2.农村居民如何与乡村医生签约?
《实施方案》充分考虑农民对乡村医生的信任度,尊重个人意愿,在坚持农民自愿的前提下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农村居民以户为单位,家庭成员代表凭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自主选择乡村医生进行签约,每户家庭只能选择1名乡村医生签约。签约周期视情况灵活掌握,原则上1个签约服务周期不少于1年。期满后如需续约,应告知乡村医生并签字确认;如因特殊情况变更,乡村医生需重新签约。
3.如何提高村医水平,让村民放心看病?
老家在玉林市的小钟经常接待来南宁看病的亲属,因为亲戚觉得大城市的医生才是“最劲的”。他也曾跟亲戚讲过分级诊疗,但亲戚还是不愿意在当地看病,有病仍是往南宁跑。
《实施方案》提出,要通过开展在岗医生转岗培训、强化定向技能培训、提升在岗医生学历层次、鼓励乡镇卫生院医生到基层服务等方式,多种措施加强乡村医生培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