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市长吕洁主持召开全市第二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启动会。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在武鸣县2011年试点进行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基础上,我市正式在其余5县15家医院全面推开公立医院改革,这标志着我市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正式步入深水区。
此次改革将以破除 “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以改革补偿机制和落实医院自主经营管理权为切入点,统筹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价格机制、医保支付制度、采购机制、监管机制等综合改革,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县级医院运行机制,力争使全市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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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第二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启动会上,作为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先行者,武鸣县介绍了革新措施,为其他县份提供了宝贵的经验。记者摘要如下:
1.及时编制药品目录,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稳妥实施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这是减轻群众负担的重要举措。
2.要真正落实 “让利于民”政策,须同步降低部分检查项目价格。
3.严格控制医院内部医疗费用,健全绩效考核制度,调动一线医务人员积极性。
4.健全的网络平台确保药品零差率和价格调整工作按时启动,是推行综合医改的重要支撑。
●改革补偿机制:药品将按进货价销售
破除“以药补医”机制是革新的关键。据了解,从2月1日起,第二批试点县级公立医院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将按进货价销售,不得再实行加价销售。
这意味着,过去县级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组成,改革后变成只有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药品加成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和安排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等途径予以补偿,其中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80%,财政补助资金补偿20%。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财政补助资金由自治区财政和县财政按6∶4的比例承担。
取消药品加成的同时,我市将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表现为降低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价格,适当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合理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查、护理等项目价格,使医疗机构通过提供优质服务获得合理补偿。
此外,医疗技术服务收费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政策范围,并同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在试点医院新农合、城镇居民门诊收费软件系统与医保经办机构对接前,作为过渡临时措施,将采用门诊记账、医保预付、事后结报等方式,及时支付试点医院新农合、城镇居民门诊收费项目提价部分形成的收入。新农合、城镇居民门诊收费系统与医保经办机构对接后,按规定实行即时结报。
●改革人事分配制度:推行聘用制度和绩效工资
据了解,改革人事分配制度主要包括创新编制和岗位管理、深化用人机制改革以及完善以绩效考核为核心的医院内部收入分配激励机制。
我市将根据县级医院功能、工作量和现有编制使用情况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人员编制。在制定和完善编制标准的前提下,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实行县级医院编制备案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县级医院享受用人自主权,将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坚持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灵活用人机制。在收入分配方面,将提高医院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逐步提高医务人员待遇。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体现医务人员技术服务价值。
同时,收入分配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作出突出贡献等人员倾斜,适当拉开差距。
●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医护人员比例不低于1∶2
针对县域群众主要健康问题,根据人口数量和分布、地理交通等因素,将在每个县重点办好1至2所县级公立医院(含中医医院)。同时合理核定医疗卫生病床数,原则上到“十二五”期末,县级公立医院床位规模不少于县域内每千人口1.4张床;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4张的,原则上不再扩大公立医院规模。
提高技术是提升服务能力的关键。我市近期重点加强重症监护、血液透析、新生儿、病理、传染、急救、临床药学、预防保健、职业病防治和精神卫生,优先选择近三年县外转诊率排名前4位的病种所在临床专业科室的建设。
每个县要求办好一所中医民族医医院,并落实有关倾斜政策使之达到二级甲等水平。同时,在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中医科和中药房,7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65%以上的村卫生室要求能够提供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
为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我市将深入实施广西青年医学英才培养计划,逐步提高高级职称和高学历技术人员比例,为县级公立医院培养骨干后备人才。同时,增强护理人员力量,医护比不低于1∶2。(记者马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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