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小农水”建设,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前提条件,是稳粮、增收、强基础、重民生的具体行动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基础保障。2013年,武鸣县多举措、出新招推进“小农水”建设和管理。
合力投入,多元形成杠杆。一是武鸣县政府出台加强小农水建设管理办法,水利牵头,会同财政、国土、扶贫等多部门编制规划、年度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国家拨入为主,农民自筹、社会统筹为补”的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二是“资金整合、分片负责”审批机制建立,除按规定应实行招投标的项目外,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作为建设管理主体,确定“自主建设”施工方式。村、组编制具体实施方案、乡镇论证统一汇总、主管部门审批。受益群众通过“一事一议”筹资投劳,利用区位、资源优势,引进民间资本,发展民营水利。财政资金杠杆效应充分发挥,整合资金打捆使用、多元多渠道投入“抱团”效益逐步显现。
群力推进,内外互为联动。一是突出重点,小农水建设由分散投入向集中投入转变、由面上建设向重点建设转变、由单项突破向整体推进转变、由重建轻管向建管并重转变。二是把握关键环节,引导群众自觉投入小农水,通过推进中宣传,让农民明白自己在小农水建设管理中的地位、权利和义务,群众通过“一事一议”筹资投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农民联合体、农民用水户协会及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参与实施,建设一处工程,落实一处管护,长效机制完善。同时,改革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能力。
协力共管,质量夯实基础。一是规范操作,属“四制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盯靠现场,狠抓进度、质量监管和资料整理,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不挂“空挡”,严控工程质量,严格工序验收、技术规范和施工规程。二是督查验收,建立项目目标考核制,实行县级“政府验收”“政府监管”,结果与下年度补助资金、项目安排挂钩。水务、财政、监察部门联合督查,公示年度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补助标准,村内实施主体与乡镇签订建设目标责任书,项目内容在受益区内公示。同时,严格资金管理,既优先保证工程资金的需要,也实行预留质量保证金制度,财政性资金的5%作为质保金,工程项目验收合格、质保期满后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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