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不少准妈妈有特殊待遇
孕期员工处于特殊时期,生理和心理状态都变得特殊,能承受的工作强度和工作效率有所下降,需要得到必要的劳动保护,我国相关法律对此做了一些规定。那么,除了法律所规定的,各单位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是否也有一些创新、温馨之举呢?
市民晟晟妈在南宁一民营企业上班。她说,单位女员工一旦进入孕期,领导就会安排相对轻松的工作给她们,要是上夜班的话,也会调整为白班。市民刘女士所在的单位,老板是个90后年轻人,对准妈妈们也很照顾。“去年单位有两名女员工怀孕生孩子,除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之外,产假前的一个月每天还多给100元补助。”
网友“泡沫茶”怀孕后的待遇也不赖:“我不用进实验室了,就做些行政工作,倘若下午没什么事,还可以在单位宿舍休息。”“幽幽紫丁香”是一名老师。得知她怀孕后,学校便将她的课程进行了调整,“毕竟准妈妈需要休息好,所以基本上不会有上午第一节课安排给我。”
呼吁:期待更多关怀体现
不过,关于单位对待“准妈妈”是否有特殊待遇的问题,不少市民感叹关键得看“老板”。采访中,不少人表示,所在单位对“准妈妈”并没有明显的区别对待,需要照常值夜班和加班。不少过来人感叹自己是“一直工作到生(分娩)”,别说获得“特殊待遇”,“不劝你辞职就不错了”。还有医务人员提到,不少“准妈妈”产检后都要医院开具产检证明,“因为单位请假太难,得拿证明回去‘作证’”。
“我是做建筑设计的,怀孕反应大,但经常赶工,要和大家一起加班。”市民申女士说,现在不少单位是一个萝卜一个坑,很难让孕妇“脱岗全休”,她只希望分到的任务少一点。
广西社会心理学会心理专家、曙光心理咨询中心的田小芬认为,建行为本单位准妈妈设置“准妈妈”窗口标识,此举虽小,但充分体现出企业领导的人性化管理意识。“不仅仅是准妈妈们感受到被企业关心重视,其他非准妈妈职员也会从这个举动中感受到企业领导的人性关怀。”
在田小芬看来,现代社会,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都承受着巨大的压力,而人性化关怀,能让员工感受到被尊重和关怀,获得归属感,提升幸福感,从而提高工作积极性及服务质量。为此,她呼吁,这样的人性关怀在企事业单位里应该有更多地体现。
[ 相关链接 ] 不能延长孕期员工劳动时间
对于孕期员工,我国相关法律做了一些规定,如: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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