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20元;开展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启动社会办医试点工作,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3月13日,记者从全市医改暨卫生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年,南宁市将全力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更多利民惠民政策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享受到。副市长黄宁出席会议。
去年新农合补偿基金近19亿元
2013年,南宁市各项医改工作成效明显:
——新农合保障水平达历史最高水平。全市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502.3万人,参合率99.38%,超额完成自治区提出的参合率达95%以上的目标;各县区新农合医保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达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8倍以上,参合农民获医疗费用补偿726万人次,补偿基金近19亿元。全市1376个标准化村卫生室实施一体化管理,在1124个村卫生室开展村级门诊统筹报销,实行“一元钱”看病;1384个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竣工,投入使用率98.6%。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工作基本完成。各县区全部落实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政策,88.44%的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范围。57.3%的乡村医生参加新型农村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稳妥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第二批试点县的15个县级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调整47项医疗服务价格并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实施母婴健康“一免二补”幸福工程。全市婚检率达98.91%,位居全区之首。2199对夫妇获得地中海贫血基因诊断补助,补助经费达175.92万元。
今年医保和新农合补助标准提到320元
2014年,南宁市以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继续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深化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为重点,统筹推进全市医改各项工作,惠民政策多。
——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320元。全市新农合参合率继续稳定在97%以上。新农合人均筹资水平提高到390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提高到32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和门诊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保持在75%和45%左右。推进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用总额预付、按病种、按单元、按人头等支付方式替代项目付费。此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标准由30元提高到35元。
——建立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制度,做好启动城乡居民大病商业保险工作。简化救助对象认定程序,开展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提高救助标准;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
——启动社会办医试点工作,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南宁市今年已经列入社会办医国家联系点,按照国家社会办医政策和目标要求,社会办医的医疗服务量和床位数要达到总量的20%以上。目前,南宁市26家民办医院总床位数1000多张,仅占全市总床位4%左右。下一步,市政府将制订出台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办医的政策文件,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进一步开放医疗服务市场。社会资金可以多种方式参与包括国有企业所办医院在内的部分公立医院改制重组。允许医师多点执业,允许民办医疗机构纳入定点范围。进一步放宽中外合资、合作办医条件,逐步扩大具备条件的境外资本设立独资医疗机构试点。将社会资本办医纳入当地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