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于今日起施行。为更好地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推动全市查处违法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坚决遏制新生违法建设,努力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为城乡环境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条例》颁布施行的宣传工作。全市各城区、各部门通过组织开展各类普法活动、举办条例培训班和法律咨询、悬挂条例宣传横幅、播放条例宣传视频、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有力地激发了广大人民群众学法用法的热情,为在更高的水平上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丽南宁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精心组织
周密部署
市人大常委会精心组织《条例》宣传活动,成立了由市人大有关专委、常委会相关部门和六城区、高新区、开发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新闻媒体组成的宣传工作领导小组,专门召开多部门工作协调会,对《条例》的宣传进行部署,制定下发了宣传工作方案。
领导小组要求全市各城区、高新区、开发区和政府各有关部门围绕《条例》的各项内容,大力开展《条例》宣传月系列宣传活动,并就《条例》的颁布实施各项重大宣传活动做了周密部署和精心安排。
全市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条例》宣传活动,各城区、高新区、开发区分管领导参加各种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深入社区、乡镇、街道开展条例宣传,并与广大基层群众进行宣传互动,为广泛深入地开展《条例》宣传活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有效地调动了广大市民群众了解条例、贯彻条例的积极性。
形式多样
亮点纷呈
对《条例》的宣传,全市从市人大常委会到各城区基层单位都广泛开展了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系列宣传活动。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法官、律师、学者的专家访谈。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做客演播室,举办《条例》颁布施行培训班,印发宣传手册,制作公益广告宣传片等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各城区也开展了广泛多样的社会宣传。青秀区举办专题培训班,印刷宣传资料1.3万份,制作宣传单0.78万份。西乡塘区在万秀村设置LED电子屏幕滚动播出条例宣传内容,出动流动广播宣传车宣传“两违”的危害以及《条例》的内容,在拆违现场悬挂宣传条幅,张贴宣传板报,发放宣传小册,每个街道办各制作了2块板报,使新法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兴宁区印制了《条例》宣传资料5000份、横幅100条,录播《条例》宣传录音,分到三塘镇、五塘镇、昆仑镇、民生街道办事处、朝阳街道办事处和兴东街道办事处;城管局、“两违”办、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村委会、各社会居委会各制作一期宣传板报。
邕宁区组织开展了两次培训学习,组织工作人员走家访户,对中心城区十村四社区发放《条例》宣传资料2000多份,向5个乡镇发放宣传资料5000多份,制作墙体宣传标语、横幅20多条。
良庆区制作宣传展板6块、音频2盒,发放宣传《条例》资料5000份,在各乡镇相关横幅标语500多条,出动人员200余人,出动宣传车广播车辆30台/次,在拆违现场和大沙田客运站,利用宣传车播放宣传短片,悬挂横幅,入户和现场派发读本和传单。
经开区在星光大道明利广场和利用吴圩镇圩日向村民集中发放宣传手册300份、宣传单2000份,制作宣传墙体户外标语30条,制作宣传横幅30条。在各村屯显要位置和辖区显要路段制作整治“两违”墙体户外标语,做到每个村屯和每条主要路段都有一条宣传标语。执法人员进村入户主动向村民发放宣传手册500份、宣传单3000份,在村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500份。
各方联动
成效显著
为形成《条例》宣传效果,市人大常委会《条例》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与新闻宣传媒体的联系,及时向市属各新闻媒体通报活动计划和进展动态,组织新闻媒体开展了各种形式的新闻采访宣传活动。
7月25日至8月29日,《南宁日报》《南宁晚报》、南宁电台、南宁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均开辟专版、专栏、专访,集中宣传和报道全市各城区、各部门开展《条例》宣传活动的情况,普及法律知识,共刊播新闻报道、专访40余篇。南宁电视台还在重要时段滚动播发《条例》宣传资料。南宁新闻网、南宁人大网等门户网站,市司法局、城管局等部门也通过各自的方式对《条例》进行宣传,形成了《条例》宣传与媒体联动,宣传与造势并行,进一步扩大了《条例》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今日,《条例》正式施行,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强调,《条例》的制定出台是南宁市城乡建设管理法制工作的重大成果,市、城区人民政府及其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实施,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准确理解《条例》的各项规定,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大张旗鼓地抓好《条例》的宣传工作。城管、规划等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执法过程中也要根据有关规定抓好内部的执法监督,确保依法执法、严格执法、执法到位。各级监察部门要做好《条例》执行的监察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将按照《监督法》的要求,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执法检查、调查研究等形式,了解《条例》的执行情况,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把《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齐心协力,共同推进《条例》的顺利、有效施行,为进一步提升南宁市城市建设管理水平,建成中国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区域性国际城市、宜居的壮乡首府和具有亚热带风情的生态园林城市作出应有的贡献。(记者
张芳琳 通讯员 黄浩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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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9月施行
乱搭乱建、超规划建设、无“两证”私建、铤而走险开发小产权房……被称为城市建设管理“毒瘤”的违法建设,制约着城市化的进程。近年来,南宁市高度重视,以铁的决心、铁的纪律、铁的手腕,集中治理违法建设,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全面遏制违法建设的发生。“《南宁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施行,无疑是给查处违法建设配上一把‘利剑’!”市整治“两违”办公室副主任黄敬亭表示。
集中整治
向违法建设“亮剑”
黄敬亭说,近年来,随着中心城市建设加快、规划调整和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特别是拆迁补偿的利益驱动,不少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的居民便千方百计搞违建,加层、翻建、扩建、新建……违法建设呈现爆发式增长态势。其中,城中村的楼层加盖、加层现象尤为突出,曾有市民反映,城中村许多民房的房东由于受到利益驱动,将原本的5层楼私自加盖到9层,像这样私自加盖的现象层出不穷,屡禁不止。针对这一问题,黄敬亭解释,按照南宁市的相关规定,民房的第6层至第9层属于违法建设,应当拆除。他同时表示,对城中村存在的违法建设,将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
为扭转在拆违工作中城管执法部门经常单打独斗的被动局面,《条例》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对拆除违法建设各项法律流程进行了具体化。这将有效遏制我市违法建设的势头。黄敬亭表示,对违法建设,我市将严厉打击绝不手软,要严格控制“两违”新生,实现新生“两违”零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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