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宁市加快加工贸易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正式出台,明确加工贸易企业在南宁投资发展具体措施,其中,资金补助不仅从单项项目补贴,还从企业培训员工方面给予补贴,力争通过实施“加工贸易倍增计划”,用3年时间实现全市加工贸易出口额突破40亿美元。
外来加工贸易企业入邕有1%补助
背景:南宁加工贸易企业共有20多家,多数从事电子类产业。
所谓加工贸易,指的是来料加工,通俗的说就是接“外单”干活。上个世纪,在南宁的加工贸易企业最初是以服装为主,如今,服装加工贸易接单基本淡出南宁市场,由电子行业替代。如富士康、丰达电机等。未来3年,推进承接加工贸易梯度转移成为关键。
措施:对转移到南宁市的生产型企业,实现加工贸易出口后,以实际到位资金(设备投资额)的1%给予一性补助。
解读:引导加工贸易梯度转移,旨在对有意向从外地转入南宁市的加工贸易企业给予一定补助,通俗的说,这1%补助就比如外地企业进入南宁市的“路费”,节约了外地企业的部分成本开支。
争取年底开通专线航空货运航班
背景:在加工贸易企业电子行业内,有句话叫“大吃小,快吃慢”,所谓的“快”就是指物流运输方面。措施出台之前,南宁加工贸易物流只有陆路和水路。企业要想快,更多时候航空运输的费用通常成为制约快速发展的问题之一。
《措施》规定:2014年底,开通南宁至深圳的航空货运航班,为加工贸易企业提供快捷的物流通道。其次,对经认定的加工贸易国内物流费用给予10%的补助。
解读:支持物流业的发展,弥补了企业转移前后的物流成本差距,培育物流市场,加快形成适应加工贸易特点的物流发展环境。换句话说,航班开通后,南宁加工贸易企业“快”的问题的变化,为获得订单增加筹码。
单个项目补助最高达200万元
背景:支持企业开拓市场,创建品牌,技术改造、产品研发等转型升级要求,推动龙头企业向上下游产业链延伸,引进附加值高的研发、销售、结算等环节。
《措施》规定:对出口300万美元以上的加工贸易企业推进转型升级产生的费用给予10%的补助;鼓励购买、租赁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其中,租金标准厂房合同租赁期3年以上的,按照10元/平方米·月的标准给予2年的补助,租赁轻钢结构标准厂房减半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200万元;从建设投资主体购买标准厂房的,按200元/平方米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但5年不得出租或转售,且同一个项目不能重复申报。
解读:今后,除了厂房投入使用并实现加工贸易出口后,获得相应的优惠政策外,也明确规定了企业在购买和租赁方面享受不到不同的资金补助待遇。简单地说,落户加工贸易企业购买、租赁工业园区标准厂房,不再是企业自己“淘腰包”挣钱,政府也将具体细化了给予帮助的内容,这为企业开拓市场,完成转型升级奠定了基础。
企业用工有资金补助保障
背景:加工贸易行业有两大难题,一是国际金融经济影响订单多少;二是企业招工难时有发生。特别是电子行业类招工,因为其行业对用人标准有一定要求,招工难和人员流动性大影响着企业生产稳定性。如何保障企业用工成为关键。
《措施》出台:对合作招工、培训300人以上(含300人),并签订1年或1年以上用工合同,实际在岗工作3个月以上,按每人300元给予补助;对当年新增用工2000人以上的劳动密集型重点企业,引进普通工就业人员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输入普工就业人员500元/人的标准给予相关(单位、组织)或个人奖励。
解读:老一代农民工和新一代农民工最大的不同在于,时代背景不同,人员要求和环境有着更多的需要和变化。如,劳动密集型电子类加工贸易企业,面临问题是接订单回来后找不到人来干活。电子类行业招工流动性很大,达到50%流动量。措施的出台,一方面加强了产教对接,校企合作,政府、学校、企业三方共建实训基地新模式,定向培养企业需求的技能型人才。另一方面,通过政府给予资金补助,更好保障企业员工利益最大化,也保障企业用工需求,从而缓解用工难和急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