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记者从南宁市环保局获悉,《南宁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划(2014—2025)》(简称《规划》)发布。《规划》透露,到2025年,南宁将以多污染物协同控制为主线,分近期、中期、远期等阶段分重点实施控制对策,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工程项目、有效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为着力点,解决可吸入颗粒(PM10)、细颗粒物(PM2.5)等空气环境突出问题。
清洁能源
搬迁城区工业企业 控制煤炭消费总量
根据《规划》要求,2015年至2017年,南宁还将结合产业发展和空气质量状况,制定范围更宽、标准更高的淘汰政策,淘汰一批落后产能。这些措施其中包括有实施中心城区工业企业搬迁改造,推动快速环线内及环线外500—1000米可视范围内的污染型企业实施结构调整和搬迁改造等。
南宁将加强能源清洁利用,控制煤炭消费总量。《规划》透露,到2016年底前,将制定全市燃煤消耗总量具体控制措施,建立能源消费总量监测体系和预测预警机制,对能源消费总量增长过快的地方和重点企业及时预警调控。到2020年底前,南宁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将实现煤炭消费等量或减量替代。到2017年,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65%以下;到2020年,达到60%以下;到2025 年,达到55%以下。
南宁还将开展禁燃禁售高污染燃料工作。到2016年底前,将逐步完成现有燃用高污染燃料的工业窑炉、炉灶等燃烧设施拆除或改用清洁能源;完成禁燃禁售区内高污染燃料清查工作。2020年,将结合南宁市实际发展状况进一步调整禁燃禁售区域。
此外,南宁将推广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使用,加快配套设施建设。2015年底前将完成建设LNG站及CNG站共31个。到2015年,全市清洁能源占能源消耗比重达30%以上;力争到2020年和2025年分别达到40%和45%。
污染物
机动车尾气成细颗粒物重要来源
根据《规划》提供的数据显示,南宁颗粒物污染问题相对突出。其中,机动车尾气排放成细颗粒物重要的来源之一。针对上述情况,《规划》将采取措施,控制细颗粒物(PM2.5)的污染。
在公交体系方面,南宁将通过城市规划加快公共服务资源及相关配套向城市新建成区配置,从源头上减少交通出行需求。南宁还将完善高架路、立交桥和行人过街设施建设,改善居民步行、自行车出行条件。
《规划》透露,南宁将加快机动车环保标志核发的同时,将严格执行黄标车限行禁行。黄标车限行禁行范围将扩展至六县,城区主要路口将安装检测黄标车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系统。
为解决黄标车及老旧车难题,南宁将鼓励加快淘汰非营运黄标车。对于冒黑烟的公交车,先由企业先治理,并加强对治理后车龄达5年以上公交车环保检验进行检查。到2017年底前基本淘汰全市范围内黄标车。
在推广使用清洁能源车辆方面,在道路运输、城市公交、出租汽车行业中大力推广使用清洁能源车辆,加快推进天然气加气站等配套设施建设力度,支持企业自身建设LNG撬装式加气站。
空气质量
公布大气污染物排放不稳定企业名单
城市的空气质量监测,有赖于空气质量监测网络以及大气污染预报预警能力建设的提升。
《规划》要求,今年底前,南宁要改造升级现有已建9个空气自动站。建设两个工业园区空气自动站。选择3个市区较大且重要的交通路口建设交通干线空气自动站和2套机动车尾气流动监测车系统。2016年底前,武鸣、隆安县、横县、宾阳县、上林县、马山县监测站点完成空气6项指标自动监测站点建设,实现市县联网,全市细颗粒物(PM2.5)监测站点达到16个。
此外,2016年底前,南宁将建立与完善预警判研体系和预警信息传输体系,提高环境空气质量长期预报准确率,及时预警极端不利气象条件对空气质量的影响。2016年起,每年将组织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演练,每季度更新辖内大气污染物排放不稳定企业名单及应急重点监管企业名单。
四大方面严控PM2.5
个体交通向公共交通转移
优化调整现有路网路线,完善、推进快速公交系统(BRT)规划建设,提前规划建设城市外围轨道交通换乘枢纽(如P+R 停车场),引导个体交通向公共交通转移。
到2016年,基本实现中心建城区公共交通站点500米全覆盖。
2020年底前,完成“城市外围轨道交通换乘枢纽”规划。
今年起,新改扩建的城市主干道、次干道要设置步行道和自行车道,城市支路和居住区道路要设置步行道。
扩大黄标车限行禁行范围
到今年,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发放率大于90%。
2016年底前,试点建设黄标车在交通禁行区域内通行或停泊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系统。
2017年底前,在武鸣、隆安县、横县、宾阳县、上林县、马山县划定黄标车限行禁行范围。
2020年底前,在中心城区主要路口安装黄标车在交通禁行区域内通行或停泊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系统。
2025年底前,南宁市主要路口安装黄标车在交通禁行区域内通行或停泊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系统。
两年基本淘汰全市黄标车
今年底前报废已领取通行证的国Ⅰ、国Ⅱ营运黄标车,并完成淘汰2005年前注册的营运黄标车的目标任务,淘汰更新环卫作业黄标车、市政工程及道路养护黄标车。
到2017年底前基本淘汰全市范围内黄标车。
对于冒黑烟的公交车,先由企业先治理,再由有关部门对治理后车龄达5年以上的公交车环保检验情况进行检查。
对通过技术手段治理公交车尾气污染且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按照使用年限划分等级,给予不同额度补贴。
对车龄较长且尾气污染严重难以治理的车辆,应提前报废并更新。
推广使用清洁能源车辆
计划2014—2015年新增清洁能源公交1200辆、清洁能源出租车1800辆,争取建成加气站共31座。
2015—2017年购置清洁能源公交车500辆左右,CNG出租车购置700辆左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