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选后要培养后继人才
此次入选的10位行业当家人,加上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杨似玉,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吴光祖、覃奶号、罗景超、秦彩霞、周小兰魁、陈声强、张琴音、傅锦华、闭克坚、刘正城,以及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黄达佳、温桂元、洪琪、李人帡、罗周文,广西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增至26人。
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今后将更有效地保护和传承这些非遗项目,任务可不轻松。
记者了解到,申报“非遗”项目和传承人,对保护单位而言,省级项目可获得10万元-20万元扶持经费,国家级项目可获得20万元-30万元,联合国项目可获得50万元左右,不断扩大的影响力,有助于招商引资、洽谈业务,从而将传统技艺在生产性保护中弘扬。
对传承人个人而言,不仅代表其技艺的价值认可,每一位国家级“非遗”传承人每年可获1万元经费补贴,不过入选了以后并不等于一劳永逸,非遗传承人若不认真履行传承和培养后继人才等义务,文化主管部门可取消其代表性传承人资格。按照《非遗法》,规定了传承人退出机制,不久前,文化部对105个国家级“非遗”项目保护单位进行了调整、撤销。
非物质文化遗产亟待弘扬
在此次入选的非遗传承人中,记者注意,广西文场有两位传承人,而在罗桂霞入选桂剧传承人、覃明德入选彩调传承人前,两个戏种均有了国家级传承人,为什么会多人入列呢?两个原因,一是他们在国内同行中属于佼佼者,二是他们“国家级大师”的身份。
记者注意到,在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中,出现了10余位“70后”,成为传承人队伍中较为年轻的成员。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委员会副主任乌丙安介绍,此次评选的代表性传承人与之前相比有明显年轻化的趋势。
不过,记者查看此次广西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继承人资料,普遍年龄有一些偏大,如在10人中,除开毛南族肥套传承人谭三岗和刘三姐歌谣传承人谢庆良是“50后”,分别出生于1959年和1953年;其他8位都出生于上世纪四十年代,其中,苗族系列坡会群传承人梁炳光和广西文场的传承人何红玉均出生于1941,年龄已超过70岁。
对此,业内人士无奈地称,放眼国内,成功入选“国遗”传人的95%以上年龄多为60岁以上,且多为家族传承、师徒传承关系。这是因为只有在某领域从业50年以上,并代表行业最高水平的领军人物,才有可能成为公示名录中的候选人。因此,加快传承人评选的步伐,把更多优秀的非遗传承人纳入非遗保护传承体系显得尤为紧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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