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类高校
建设一批知名高水平大学
《若干意见》提出,要按照5个类别对高校进行分类管理和建设,并鼓励各高校向这5个类别的建设目标迈进。这5个类别的建设目标是:建设若干所国际知名、国内高水平综合性大学,若干所国内先进、区域高水平大学,若干所在某些学科(专业)国内先进的高等学校,若干所规模小、行业顶尖的高等学校,一批区域领先、特色鲜明的应用型高等学校。
7条措施
学生学费30%用于教学
《若干意见》提出了7条措施,推动高等教育发展。
一是强调教学改革。落实教学基础地位,确保学生学费的30%用于教学,新增的生均拨款优先用于实践教学;按照扶需、扶特、扶优的原则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强化实践教学环节。
二是强调创新能力。例如加强南宁大学科技园区、桂林大学科技园区能力建设,在柳州、北海、梧州等市新建大学科技园区;实施高等学校发明专利倍增计划,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实施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工程,推动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的提高;繁荣发展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发展具有广西特色的民族艺术、民族工艺等民族文化,推动高校文化传承能力的提高。
三是强调对外开放。实施国际合作与交流工程,提升高等教育国际交流合作的深度和广度、层次和水平。建设面向东盟的高等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高地。
四是强调队伍建设。实施高校教师队伍建设工程,培育造就一批科技领军人才、代表国家一流水平的科技创新团队和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五是强调教育投入。逐步建立高等学校分类拨款制度。逐步提高生均拨款水平。落实“区市共建”本科高等学校教育经费分担责任。根据不同办学水平、专业办学成本以及地区经济发展差异等因素,合理确定和调整学费标准,实行优质优价。
六是强调教育管理。积极稳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高校办学水平评价制度。实施高等学校分类考核评估。定期向社会发布人才培养质量年度分析报告。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扶持发展民办高等教育。
七是强调基础建设。实施综合建设工程,改善高校基础设施条件,提升教学设施品质,提高教育信息化水平,提升高校办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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