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二
超标车能否继续“服役”?
政府部门权威数据显示,目前南宁市90%以上的电动自行车都不符合国家标准,属于名副其实的“超标车”。为此,超标车能否继续“服役”,也是代表们关注的一大热点。
来自基层的代表杨杰指出:“虽说是超标车,有不少也是产自正规厂家,且均持有合格证明。”人大代表黄伟玲也认为,市民买超标电动自行车在前,当时政府并没要求上牌管理,如今对其进行规范上牌管理是好事,但不能因此就不让超标车上牌,建议给出相应的过渡期。
关于超标车的问题,征求意见稿规定,对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电动自行车,发放正式号牌和行驶证;对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电动自行车,发放临时号牌和行驶证,每人凭身份证明限登记一辆。临时号牌和行驶证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年限内使用。
为此,也有“声音”站出来表示:“超标车存在安全隐患,应该在较短的时间内逐步进行淘汰。”鉴于现实中存在大量的超标车,一位政协委员表示,应本着“正视现实,照顾大多数”的原则,认为有必要借鉴武汉等地的经验,设置3年左右的过渡期限比较合适,这样,可以让现有的超标车能够“软着陆”,实现自然淘汰。“这既考虑了现实管理需要,又照顾了大多数群众的利益”。
焦点三
能否对“电驴”车主相应约束?
“既然对‘电驴’上牌了,就应该参照机动车的规定管起来。”人大代表雷志凌直言,征求意见稿中只侧重对电动车的管理,而对车主的约束少之又少。他还举例说,甚至一些70多岁的老人还在大街上骑“电驴”,而一些只有12-13岁的孩子也用“电驴”出行……很担忧他们的出行安全,建议对“电驴”驾驶人的年龄要有所限制。
“这需要量力而行,只要身体健康即可。”也有代表认为,对“电驴”驾驶者的要求应根据身体状况来决定,不能一刀切。“比如,年纪大的人,提醒驾驶‘电驴’危险性,可以让其提供健康证等”。
“建议加设安全教育培训,不仅要管车,更要管人。”“电驴”驾驶技能必须按照机动车管理的范畴,经过培训取得驾驶证后才能上路。代表庞志刚认为,“电驴”车主对交规的了解甚少,违法行驶现象普遍,应该加强对这类人群安全教育。比如,交警部门在放发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前,应该对其进行短期培训,强制让他们学习交规,加大交通安全宣传。
征求意见稿提出,鼓励“电驴”所有人购买电动自行车商业保险。对于这一项,不少人建议,应该要变“鼓励”为“强制”。有代表认为,因为“电驴”一族多为弱势群体,经济条件有限,在出现了交通事故后,很难有能力进行支付赔偿,购买保险对电动自行车行驶者也是一种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