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进步 共同繁荣 共同发展
南宁市举全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
南宁市于2013年入选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试点城市。为建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全市710多万各族干部群众,一直在共同努力和不懈奋斗。昨天,南宁市举行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动员大会。南宁将在民族工作创新、民族关系和谐、民生改善保障、民族经济发展、民族文化教育、民族干部培养、生态文化建设等方面,重点扎实推进创建工作,真正发挥示范作用。
广泛宣传教育
培养选拔人才
在未来两年中,南宁市将坚持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并把它贯穿于精神文明建设、公民道德建设和国民教育全过程。
根据相关要求,南宁市在各级党校、大中专院校和新录(聘)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等中,要开设民族政策法规课程。并在社区、农村、机关、企事业单位、驻邕部队广泛开展宣传。尤其在学校,要推动民族团结教育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同时,还要定期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月活动,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作用。
此外,南宁市还把机关、企业、社区、乡镇、学校等作为创建活动的主阵地、主渠道。通过每年表彰一批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个人的方式,使民族团结进步的观念,牢牢扎根在各族干部群众心中。
南宁市还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培养、选拔一批优秀的少数民族干部人才,并加大力度实施“少数民族干部培训工程”,进一步加大对少数民族妇女干部的培养和选拔力度,加强民族工作队伍、少数民族知名人士队伍、民族工作专家顾问队伍建设。
繁荣社会事业
创新民族工作
对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南宁市将继续从政策上给予更多的倾斜和支持,从资金上给予更多的支持和帮助,切实促进其加快发展。同时全面实施连片特困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深入实施“民生金融支少工程”,用好用足民族贸易及民族特需商品生产优惠贷款贴息政策,稳步推进“民生金融支少”示范点建设,带动扶持民族产业做大做强。
同时,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加大民族地区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等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结合目前正在努力创建全国历史文化名城活动,不断打造更多的民族文化精品,进一步使民族文化深入酒店、民族体育深入机关、民族风情深入学校。
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扩大民族学校和寄宿制民族班的规模,抓好壮汉双语教育。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少数民族流动人员随迁子女的教育问题,落实和完善包括居住证制度在内的各项措施,使他们在公共服务方面享有市民待遇。同时,还将建立健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异地协作机制,在城市社区中配备专职民族工作协管员,积极提供各类服务。
此外,南宁市还将创新民族领域社会管理,加强城市民族工作,推动城市包容性发展和公共服务均等化改革。并建立信息平台,完善“13456”“南宁模式”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建设,从而进一步推动我市民族工作的创新和社会化。
着力改善民生
建设生态文明
目前,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生活水平正在稳步提升,这得益于南宁市一直坚持实施的为民办实事工程。为此,南宁还将继续狠抓自治区10项和南宁市10项为民办实事工程,并推进落实工作。
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上,继续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提高民族聚居地区的社区医务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医疗服务水平。同时,对城乡基本医疗保障体系还要进一步完善。
加强基层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实施好少数民族优生、优育、优教工程。建立健全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实施好就业援助,完善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同时,加大对困难群体,尤其是少数民族困难人员的帮扶力度,使社会救助常态化。此外,通过推进平安南宁的建设,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多年来,我市一直坚持可持续发展,城乡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在更高层次上实现人与自然、环境与经济、人与社会和谐发展,不断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