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南宁市召开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深入推进南宁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部署今年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任务。会议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优异成绩,实现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的目标。
市委书记余远辉、市长周红波、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谢寿堂、市政协主席岑可成等市四家班子领导出席会议。会议表彰了南宁市精神文明建设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
余远辉对南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作了讲话。他说,全国文明城市既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和谐程度的综合标志,也是一个城市加快发展的无形资产。南宁要通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内修城市品质,外树城市形象,为奋力提升南宁首位度、加快建设中国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区域性国际城市、宜居的壮乡首府和具有亚热带风情的生态园林城市提供源源不断的精神动力。与此同时,今年“两会一节一赛”各项筹备工作已进入倒计时阶段,南宁要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向全国、全世界全面展示南宁的绿城魅力和文明之城、宜居之城、卫生之城的城市风貌。
余远辉指出,能够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是南宁市的荣耀,是全市人民的骄傲。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包含方方面面、涉及千家万户,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要立足于全面创建、全民创建、全程创建和全域创建,努力推动南宁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向更深的层次、更广的范围、更高的水平迈进。要紧紧抓住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个根本,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努力提升首府南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整体水平。一是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创城工作,打好迎接测评各项准备工作攻坚战,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二是明确责任。各级各部门要肩负起责任,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指标内容和今年文明创建重点工作的责任分工,认真检查对照,完善好各项工作,努力创建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三是守土有责。各单位要有不能让创建工作在我的责任区出问题的理念,坚决做到不给城市抹黑,真正为老百姓创造好的环境,打造良好的城市形象。采取倒查问题的办法,对出问题的责任人要进行问责并向社会公布。
南宁市通报保留和新定一批文明单位(村镇、社区)
昨日,南宁市召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会议上通报了继续保留南宁市329个文明单位、100个文明村镇、195个文明社区。
南宁市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广泛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和军(警)民共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活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绩,城乡社会文明程度和公民文明素质不断提高,涌现了一批成绩突出、影响广泛的先进典型。
从2012年开始,南宁市对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抽查一次,对抽查合格的单位、村镇和社区给予重新确认。为此,市文明委组织专项检查组分别对南宁市现有的第一批至二十六批726个文明单位、144个文明村镇,第一批至十一批216个文明社区进行复核。
市文明委在核查过程中发现:一是有些单位、村镇、社区在获得荣誉称号后,放松了管理和对干部职工群众的思想道德教育,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停滞;二是因行政区划调整、机构改革、单位撤并后的主体已经不能满足创建条件的需要;三是一些单位不提交申报材料或主动要求放弃。为此,市文明委第37次全委会审议决定,对存在上述问题的397个单位、44个村镇、21个社区不再保留南宁市文明单位(村镇、社区)的荣誉称号。经过最后复核,决定保留武鸣县财政局等329个文明单位、武鸣县城厢镇平等村等100个村镇、武鸣县城厢镇渡头社区等195个文明社区荣誉称号。
当天的会议还通报,经逐级推荐、考评、公示、审议等环节,市文明委决定授予南宁市民政局等18个单位为第二十七批市级文明单位称号,授予武鸣县城厢镇等24个村镇为第二十七批市级文明村镇称号,授予武鸣县两江社区等6个社区为第十二批市级文明社区称号,授予南宁市五里亭第一小学—南宁市警备区警备纠察连等14对共建先进单位为第十二批军(警)民共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称号,并予以表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