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是多民族聚居的首府城市。近年来,我市围绕建设“民族文化强市的”工作目标,着力挖掘民族文化内涵,建设民族文化基础设施,打造民族文化名片,进一步增强民族文化的生命力、感染力和竞争力,繁荣发展民族文化,促进各民族团结进步,民族文化事业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完善法规 夯实基础
近年来,为推进民族文化资源的挖掘、保护和传承工作,我市出台了一系列推进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保护与开发利用的政策法规,如:制定了《南宁市“十二五”文化发展规划》,出台了《中共南宁市委关于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实施意见》《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等,为“十二五”期间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保护与开发利用提供了良好的规划保障和政策环境。
我市还对当前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保护与开发利用的情况开展了调查摸底工作,进一步夯实了我市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基础。
全力完成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登录和编制了包括少数民族不可移动和可移动文物档案,制作了南宁市不可移动文物发布情况电子地图。其中,江南区扬美村、木村坡、三江坡和横县笔山村被列为中国传统村落。基本完成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收集到民间文学、民间音乐、民间美术、传统手工艺、传统医药等十大非遗线索13000多条。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建立了比较完备的档案,编纂了文字资料24卷,也建立了国家、区、市和县(区)级名录体系。截至2013年12月,全市有115个项目被列入市级非遗保护名录,其中壮族歌圩、“壮族三月三”、“壮族百鸟衣”、南宁粤剧等65个项目进入国家、区级非遗保护名录。公布认定代表性传承人83人,设立各级名录项目保护实验区、保护传承基地、传习所90个。
实施了《南宁市城市特色风貌建设》等课题调研后,结集出版了由《南宁壮族歌圩调查研究》《文化呈现与思考》《壮族稻神祭研究》等组成的南宁民族文化研究丛书。《南宁民歌壮族卷》《南宁民歌瑶族卷》《壮族芒那节研究》等非遗研究专著也相继付印出版。
项目支撑 助力建设
在“十二五”期间,我市加大了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保护与开发利用平台项目的有序建设,并大力推进涵盖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传承保护内容的12个综合示范村建设,助力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保护与开发利用。
2011年至2014年,我市投入文化项目建设资金7.08亿元,全力推进了南宁博物馆、市民族艺术基地、市群众艺术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广西文化艺术中心等一批涉及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保护与开发利用项目。
按照“留住乡愁”的理念,从2013年9月起到2014年年底,全市12个县区共打造了12个综合示范,呈现出异彩纷呈的民族文化内涵。
我市还特别注重打造艺术精品,焕发出优秀民族传统文化的生命力。2011年至今,我市民族文化艺术精品共摘取国家级奖项4个、自治区级奖项67个。
如:享誉海内外的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民族、历史题材创作及原有剧目取得丰硕成果,先后推出了反映历史名人题材的大型新编历史粤剧《海棠亭》、广西非遗民间传说题材的大型壮族歌舞剧《百鸟衣》等精品力作。成功推出壮族群舞《骆越先歌》《妮娅》等一批优秀少数民族文艺作品。组织完成大型壮族舞剧《妈勒访天边》复排和广西大型民族歌舞秀《绣球飞》修改提升。其中,《妈勒访天边》推上美国芝加哥、丹佛、洛杉矶及法国法兰克福等地主流剧场热演20场,开创广西赴法美演出城市最多、规模最大巡演纪录。
此外,在引导群众性传习上,已连续举办五届南宁市乡村社区和谐文艺大展演,成为展示我市浓郁民族特色和独特艺术形式的大舞台。为有效保障少数民族群众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还在全市8个县区21所小学、7所民族中学开展壮汉双语文教学实验工作。并于2013年出台了《南宁市壮文社会使用管理办法》政府规章,保障壮文的规范使用。
统筹资金 专项发展
我市还加大了资金安排统筹的力度,并且多渠道安排财政性资金,以确保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保护与开发工作顺利开展。
从2013年起,我市设立了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每年不少于300万元,并根据实际需要予以调剂增长。此外,2013年、2014年还分别安排37万元和166万元,用于支持武鸣县宁武镇伏唐村伏唐屯综合示范村民族特色建设、上林县镇圩瑶族乡排红村文化活动中心建设和马山县古寨瑶族乡瑶族文化展示中心建设等多个项目。
同年设立少数民族教育专项补助资金,并积极争取上级民族教育专项经费,用于沛鸿民族中学、六职校、四十一中开设民族文化特色课程。
从2014年起,设立南宁少数民族文化发展资金,以扶持民族文化活动示范基地建设、民族文化交流活动、民族体育以及公共交通壮语音视频制作播放等,使我市成为广西首个设立“少数民族文化发展资金”的城市。
在文化惠民方面,我市多渠道筹措资金,宣传展示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如:市财政每年从为民办实事文化惠民工程中落实专项资金,用于扶持村屯文艺队、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公益电影放映等惠民项目。每年通过部门预算安排,将少数民族文化保护纳入财政性经费保障的范畴。
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其中,2011年获得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65万元,用于邕剧的保护研究。2012年获得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54万元,用于马山县多声部民歌(壮族三声部民歌)传承培训。2013年获得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100万元,用于壮族歌圩的保护传承等。
同时,还多渠道地以资金方式,建设了南宁市民族艺术基地,搭建弘扬和发展传统民族艺术文化交流平台。该项目现已完成主体建设进入装修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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