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上午,南宁市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南宁市发展改革委等第一批19个政府部门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介绍了南宁市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有关情况。
精简六成权力事项
南宁市是自治区确定的全区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试点城市之一,从今年年初开始,我市把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作为简政放权、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落实依法行政的重要突破口积极推进。
在纳入市本级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的58个部门单位中,第一批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委、教育局、卫计委、财政局、审计局、食药监局、工商局、国土局、住房局、城乡建委、规划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农委、林园局、水利局、民政局、民委等19个部门的权力事项和责任事项,经过部门自查、“三报三回”反复对接协商、邀请专家论证、征求上下级部门和社会公众意见、市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等步骤,形成了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于昨日正式向社会公布。
这次公布的19个部门共梳理出权力事项4049项。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和简政放权的要求,逐项进行清理,共取消、下放、转移和整合部门权力事项2484项,精简权力事项比例61.3%。19个部门保留权力事项共1565项,承接上级下放的权力事项45项,下放的权力事项501项,审核转报的权力事项40项,各部门的共性权力事项10项。
部门责任清单由部门职责、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公共服务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四部分组成。19个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定位,从全面正确履行职责角度,明确主要职责280项,细化明确具体工作事项1487项;明确部门间职责边界事项125项;明确部门公共服务事项124项;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207项。
“瘦身”利于政府职能归位
我市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注重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推进简政放权,释放政府自身改革红利,根本出发点就是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与社会活力的“乘法”,使市场和政府两方面的作用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要把转变政府职能落到实处,必须对政府的每一项权力进行界定,明确哪些该由政府管,哪些不该由政府管。”
市政府副秘书长黄定坚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这次权力清单的梳理审核,对部门履职情况进行了全面分析,把原来表述比较原则的职责进行细化,逐条逐项分类登记,不留死角,是部门权力的一次大起底,不仅列清了行政权力的底数,也为简政放权锁定了基数,防止今后部门在权力清单之外再冒出行政权力。
第一批19个部门权力事项精简率达61.3%,结合建立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在清理完成市级设定审批事项的基础上,重点对上级设定市县实施审批事项的清理,全面清理和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同时,按照“能放尽放”的原则,下放基层就近实施501项管理事权。这是一份“瘦身”的清单,也是政府职能归位的“清单”。
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向社会公布之后,清单之外,各部门不得再行使额外的权力。市政府还要求各个部门从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角度,编制相应的权力运行流程图,并在网上公开,方便群众办事,方便社会监督。
其他部门“清单”9月底前公布
“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取消,将有效杜绝证明‘我妈是我妈’的问题”,南宁市编办主任黄振生介绍,此次我市在推行权力清单制度过程中,取消各部门相互证明和审批的事项,大大方便了群众办事。如过去市民要办理老年人优待证,需要老人提供证明去相关单位进行审批核发,今后我市将利用人口信息系统,核实身份,主动作为,为达到条件的老年人进行办理。“我们希望今后政府部门多跑腿,群众办事少走路。”黄振生说。
通过依法依规对部门职责进行全面梳理,将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分解细化为具体工作事项,同时重点理顺部门之间的职责交叉重叠,明确相关部门间职责边界事项,对每一项涉及多个部门管理的职责,均明确了职责分工和牵头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有效解决政府部门不作为的问题。
发布会上透露,南宁市本级其他39个部门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将于今年9月底前全面公布,县区政府部门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在今年年底前公布。目前,南宁市正抓紧组织第一批以外市直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编制,抓好权责清单的深化利用和长效管理,并加强对县区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的指导,确保按既定的时间节点和任务目标完成改革工作。
目前自治区试点县横县已完成第一批5个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审核,近期将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南宁市市辖其他县区均已在今年上半年召开本级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动员会并印发工作方案,各项工作正按步骤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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