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指挥中心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不要进行有偿好评
给好评得甜头终将吃苦头
尽管距离“双11”还有半个月时间,但电商们已进入备战状态,开始预售商品。与此同时,一些收到货物的消费者可能会发现,在包裹中夹着“小条儿”,上面写着:给好评,上传商品照片并截图给客服,就能得到×元返现。这种被称为“好评有礼”、“好评返现”的方式,受到不少消费者欢迎。然而,这在一定程度上为商家虚抬了信誉。10月26日,南宁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指挥中心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不要进行有偿好评。
近日,南宁12315指挥中心接到一名消费者咨询。该消费者称,日前,自己在淘宝网一家运动用品店购买了一双运动鞋,送来的包裹里还有一张打印的纸条,上面写明只要给好评、上传商品照片并且截图给客服,就能得到5元返现。这么做了之后,商家确实往他的支付宝里打了5元钱。他有疑问:网店的好评率还能相信吗?
曾经在网上买到过假货的王女士也来电反映说,当初她根据好评率和排名,在网上选择一店家购买了一双鞋,并且为了获得2元返利,在还没试穿鞋子的情况下就给了卖家好评。结果发现自己买的是冒牌货,但因为已经给了好评,不便维权了。
南宁12315指挥中心工作人员表示,网店的“有偿好评”,看似让消费者得到了实惠,但会影响其他人对该网店的判断,长此以往,网购市场的诚信会受到伤害,最终损害的是包括进行有偿好评者在内的广大消费者的权益。而消费者贪图几块钱的“红包”,违心给好评,对自己和他人都不负责任。
据了解,日前,国家工商总局已发布《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新规规定,自10月1日开始,电商在促销活动中,不得出现“订金不退、预售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等限定条款。其中特别提到,电商平台进行集中促销活动禁止采用虚构交易、成交量或者虚假用户评价等不正当方式虚抬商誉,损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南宁12315指挥中心也在此提醒:为了自身的利益,消费者不要为商家做“有偿好评”。如果发现网店有此情况,请消费者积极向网站平台或网站所在地的工商部门投诉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