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民在展板前了解防范非法集资相关知识 段柳健 摄
民警支招如何防范信用卡犯罪 段柳健 摄
“一夜成富翁” 的承诺,一般是非法集资利用“高利诱惑”伎俩骗你口袋里的钱。昨日上午,自治区、南宁市两级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及公安部门联合在南宁市友爱政法广场开展2016年广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暨“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多部门联合在现场为市民发放宣传资料及讲解相关知识。
昨天,在友爱政法广场,自治区和南宁市40多部门联合设立咨询台,现场架设了十几幅宣传展板,相关金融基础知识、防范非法集资犯罪招数、典型案例等内容充分齐全。另外,现场工作人员还主动给前来参加活动的市民发放宣传材料并讲解,不少市民停住脚步在现场了解详情。
当天上午,路过广场的市民黄女士特地停留下来进行咨询。黄女士说,自己也遇到过“赚钱快”的事:她朋友称有一家旅游公司要开发,如果黄女士参与投资项,可以每月得到20%的高回报。现场的工作人员向黄女士解释,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等旗号,以订立合同为幌子,编造虚假项目,承诺高额固定收益,骗取社会公众投资。市民遇到这些情况要多个心眼。
近年来,全国范围内非法集资案件高发频发,涉及领域逐步蔓延扩散,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农民合作社、房地产、私募基金等成为非法集资重灾区,民办教育、地方交易场所、相互保险等领域涉嫌非法集资问题逐步显现,非法集资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破坏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大局。
2015年,南宁市共立非法集资类案件38起,涉案金额28588万元,破案1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5人,刑事拘留17人,逮捕7人,移送起诉21起。
■新闻延伸
防范骗局要一比二查三问
■ 张丽颜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利用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时下,不法分子“非法集资”伎俩多,市民该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犯罪,保住自己的血汗钱呢?对此,南宁市公安部门的工作人员表示,防范非法集资陷阱,要一比二查三问。
一比:计算银行贷款利率和普通金融产品的回报率。多数情况下明显畸高的投资回报很可能就是投资陷阱。
二查:通过查询政府网站,看该企业是不是经过国家批准的合法上市公司,是不是可以发行公司股票、债券,是不是国家批准设立的交易场所等。如果不具备发行和销售股票、出售金融产品以及开展存贷款业务的主体资格,该公司就存在疑点。
三问:对于陌生人低风险、高回报的投资建议和反复游说,要多向其他懂行的家人、朋友和专业人士仔细问询,审慎决策,防止上当受骗,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盲目投资。
如果实在无法判断是不是属于非法集资,除了以上的建议,市民还可以向政府金融办、公安、工商、银监、工信等部门咨询。如发现有非法集资犯罪嫌疑的公司或人员,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非法集资有哪些常见手段
■ 张丽颜 潘国武
●承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为吸引群众上当受骗,往往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通过暴利引诱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
●编造虚假项目或订立陷阱合同: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地下钱庄,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等旗号,以订立合同为幌子,编造虚假项目,如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混淆投资理财概念:不法分子有的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等新的名词迷惑群众,假称为新的投资工具或金融产品;有的利用专卖、代理、加盟连锁、消费增值返利、电子商务等新的经营方式为幌子,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加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欺骗群众投资。
●利用虚假宣传造势: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采取聘请明星代言、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制造虚假声势,骗取社会公众投资。
●利用网络实施犯罪、逃避打击: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虚拟空间将网站设在异地或租用境外服务器设立网站。有的还通过网站、微博等网络平台和QQ、MSN等即时通讯工具,传播虚假投资理财信息,构造出“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在骗取一定资金后,以下线不按规则操作等为名,迅速关闭网站,携款潜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