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十届七次全会通过了《中共南宁市委关于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合理布局城市空间,做大中心城市,协调发展中小城镇,形成布局合理、梯次分明、功能完善的现代城镇体系”“优化区域城镇布局,加快发展重点城镇和其他小城镇,推进六县县城建设,将宾阳、横县、武鸣建设成为中等城市,积极推进吴圩、六景、黎塘、那桐等重点城镇建设”的新目标。这是市委审时度势,从战略的角度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实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发展良好势头目标的重要决策,体现中央和自治区的部署精神,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今后较长的一段时间,我们要准确把握南宁市发展定位,着力加快小城镇建设,提高城镇化水平,推进现代宜居城市建设步伐。在这过程中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结合市情,科学制订发展规划
规划是小城镇建设的龙头。全市要结合《决定》精神,统筹配置城乡资源,整体安排城乡布局,完成新一轮的县城和镇的总体规划,要进一步完善小城镇重点地段、主要街道、居住小区和产业园区、公用公益设施、园林绿化及其他专业规划,努力实现全市城镇总体规划和重要专业规划全覆盖,逐步实现城镇体系规划全覆盖。要进一步确立小城镇总体发展思路和产业布局,明确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组织编制城镇的控制性规划、专项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完善镇区及周边村庄工业、商贸、住宅、办公、文化、卫生等设施布局,构建起县域一体、城乡一体的规划框架。在小城镇总体规划修编完善的基础上,注意通过科学合理的规划及设计,充分突出不同地方小城镇建设的风格与特色,确保规划的合理性。
二、坚持以点带面,全面加强重点中心镇建设,增强城镇的辐射集聚能力
目前南宁的小城镇很多,如果均衡用力,同步发展,既不科学,也不现实。应坚持确保重点、优先发展的战略,重点发展一批重点中心镇。要通过区域中心城镇的建设和发展,延伸城市功能,以城带乡,直接带动新农村建设,吸纳农民向城镇转移。
三、坚持产业兴镇,发展高效特色产业,壮大小城镇经济实力
在建设小城镇的同时,必须把发展特色经济、培育支柱产业摆到突出的位置。要把小城镇发展与农村工业化结合起来,立足自身区位优势、资源优势、产品优势,合理确定主导产业,拉长产业链,形成产业集群优势,发展各具特色的产业型小城镇。要因地制宜,立足本地资源优势和条件来确定产业发展的重点和建立主导产业。
四、加强城镇设施建设力度,全面提高小城镇建设水平
要加快镇村道路建设,推进镇区路网向周边村庄延伸,形成镇村连接、道路畅通的交通网络。要加快城乡人居工程建设,对符合条件的村纳入镇区建设统一规划,同时积极引导农民在规划区域内集中兴建住宅小区。要加快社会公共设施建设,特别是要加强村镇敬老院、卫生院、文化娱乐中心、学校、幼儿园等重点公共设施的建设,切实增强社会公共设施的服务功能。要加大小城镇管理力度,综合整治城乡环境卫生,切实解决镇村“脏、乱、差”现象。要进一步创新和完善土地管理制度,鼓励农村承包土地依法流转,发挥产业的集聚效益,全面提高小城镇建设水平。
五、着力拓宽投融资渠道,构建多渠道筹措小城镇建设资金的机制
应充分运用市场机制,更多地发挥民间投资的作用,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导向,国家、集体、个人和民间资本共同投资建设的多元化投资机制,努力推动民间资本参与小城镇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经营,逐步走上主要依靠社会资金建设小城镇的轨道,促进小城镇的升级和发展。一是充分发挥市场筹资功能,拓宽城建投融资渠道,推进小城镇土地资产经营和基础设施市场化建设,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发展。二是坚持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动员单位、企业和个人投资建设路桥、供水、排污、环保、垃圾处理、路灯等小城镇市政公共设施基础设施。三是搞活经营城镇,鼓励多方投资。各县成立城投公司,引入市场机制,以经营眼光规划城镇,以经营方式管理城镇,高水平经营城镇资源。
对城镇公共无形资产,由城镇政府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特许经营。四是在小城镇征收的城市建设维护费应全额返还乡镇用于小城镇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