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10年12月,广西出台《关于开展扩权强县工作的意见》,将自治区、设区市的719项管理权限下放或委托县级政府管理。此举标志着广西全面推进“扩权强县”工作的序幕。
3月5~11日,自治区“扩权强县”工作新闻采访团赴容县、昭平、蒙山、阳朔和横县5县,采访了“扩权强县”工作在基层的实施情况。
郡县治,天下安。文绉绉的6个字,说的却是一个朴素的道理——郡县逐渐强大,则国家富强安宁。近年来在广西乃至全国多省区市开展的“扩权强县”改革,正在为“郡县治,天下安”的古训作出详细注脚。
不走寻常路
110多个县“放权”一步到位
与其他省区市相比,广西的“扩权强县”工作可谓果断和大胆。
第一个“吃螃蟹”的,要数浙江省。1992年起,浙江先后开展了5轮扩权强县改革。四川、广东、湖北等省的“扩权强县”改革试点均进行两轮以上。
但广西没有选择以上“先试点、后铺开”的常规路线,而是采取了一步到位,全面铺开的办法。全区110多个县(市、区)均实施扩权,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而“放权”的幅度之大,也是广西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自治区、设区市共下放(含委托下放)县级管理事项719项,涉及47个部门,下放幅度占自治区、设区市全部管理事项(1316项)的54.8%。对此,自治区发改委表示:“适宜下放的,基本上都下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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