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优
不同高校涨幅不同
据了解,由于现行的学费收费标准不管是不是优质专业、特色专业,都实行同样的收费标准,使我区高等学校在建设优质专业、特色专业方面不敢投入,从而对提高我区高等教育质量带来影响。今年5月17日召开的听证会上,有高校代表提出,听证方案拟定的“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的特色优质专业,可在拟定的最高限额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10%,特色优质专业不超过全区普通高校专业总数的30%”的规定,对优质专业、特色专业远远不够,建议收费上浮20%~30%。
记者了解到,在制定新的高校收费标准时,这一要求被采纳,三厅局要求,对不同层次办学水平的高校实行优质优价。其中,经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批准的特色优质专业,可在上述最高限额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平均不超过20%,特色优质专业不超过全区普通高校专业总数的20%。对列入国家“211工程”的院校,学费标准可上浮平均不超过30%;对设有博士点的院校,学费标准可上浮平均不超过20%。以某高校特色专业——新闻学(本科)为例,调整后的收费标准为4200元/生·学年,如按特色专业上浮平均不超过20%的规定,最高可收到5040元/生·学年,充分体现了优质优价原则。
三厅局要求,各优质、特色专业的具体学费收费标准,必须由各高校提出方案报自治区物价局核定后执行。需要超过上述“优质优价”标准的,必须报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三厅局联合审批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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