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对街头违规电动车进行查处 图片均为本报记者 宋延康 摄
一名电动车驾驶员因无牌上路被交警拦下
本月20日起,南宁市交警部门集中开展第一阶段的电动车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如今整治工作已开展近一周时间,整治情况如何?交警现场罚款是否符合规定?当事人对交警执法有异议怎么办?昨日,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就此召开了新闻发布会,通报电动车整治情况,并解答市民普遍关注、集中反映的热点问题。据悉,截至24日,全市共有13269辆次电动车因违规遭到相应处罚,其中大部分是因不挂牌上路被罚。
根据交警部门安排,从20日起的一周内,都是电动车集中整治行动日。而第一阶段电动车整治行动,主要重点整治电动车不挂牌上路行驶、不按交通信号规定通行、违规载人、逆向行驶等四类违规行为。整治行动首日,就有3346名电动车驾驶员因违规被处罚,其中不挂牌上路2515起。截至24日,全市共有13269辆次电动车因违规遭到相应处罚。
据南宁市交警支队秩序科科长农世勇介绍,第一阶段之所以主要处罚电动车不挂牌上路行驶、不按交通信号规定通行、违规载人、逆向行驶四类违规行为,是因为这四种违规行为最为常见,而且对交通秩序的破坏、危险性也最大。
经过几天的集中整治,效果如何?连日来,记者在跟随交警部门开展执法行动,以及街头采访中发现,市区道路不悬挂号牌上路、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现象明显减少。
“虽然表面上的违章现象慢慢减少,但一些暗地里的违章行为却会越来越多。”一名执勤交警认为,随着交警部门执法行动的持续开展,不悬挂号牌、闯红灯、逆行等现象会越来越少,但一些伪造车牌、盗窃车牌等更隐蔽的违章行为却不断发生。
对此,交警支队法制大队大队长江山表示,交警部门正在订制一批执法设备。只要通过设备一扫电动车电子行车证,就可以发现哪些车存在车、牌、证不符的现象。随着这些执法设备的投入使用,交警部门将深入开展执法行动,打击挂假车牌、注销车牌、盗抢车牌等违法行为。
违规盘点
1
不悬挂车牌上路
处罚方式:罚款50元
执法情况:重点查处对象
据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给电动车上牌,就是给电动车驾驶员戴上“金箍”,减少违章行为。电动车集中上牌工作结束,纳入日常管理后,交警部门就要对未上牌的电动车驾驶员进行严查,否则电动车上牌就毫无意义,对已经上牌的绝大多数电动车驾驶员也是不公平的。
因此,电动车集中整治行动的第一阶段,查处不挂牌上路的电动车驾驶员,是执法工作的重中之重。从20日开始,交警部门在全市各大路口设点,开展执法行动,重点查处不按规定悬挂号牌的电动车。经过近一个星期的执法,已经有上万辆次电动车驾驶员因驾驶无牌电动车遭到处罚。
■现状:无牌上路电动车明显减少
经过近一个星期集中整治后,昨日,记者在民族古城路口、民主园湖路口、友爱民主路口等市区一些主要路口观察到,与整治前相比,不挂牌电动车明显减少。
“与刚开始执法相比,无牌电动车的比例有所减少。”24日晚,在七岔路口开展执法行动的民警介绍,刚开始执法时,不悬挂号牌的电动车占过往车辆比例较大,两个小时可以查到超过60辆无牌电动车,而当晚3个路口查处的无牌电动车只有110辆。
违规现象
2
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处罚方式:罚款50元
执法情况:严厉查处
电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较常见的现象是走机动车道。据执法交警介绍,电动车驶入非机动车道,不但造成交通秩序混乱,而且电动车在机动车中穿行危险性很大,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集中整治行动中,记者在五一路、友爱路、北湖路、中华路等多个路段均看到交警针对走机动车道的电动车进行处罚。绝大多数电动车驾驶员被交警拦下后称,虽然知道是违法行为,但仍贪图快,抱着侥幸心理走机动车道。据了解,接下来交警部门还将继续严查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驾驶员。
■现状:整治难度较大容易反弹
昨日,记者到五一路、友爱路、北湖路等路段观察发现,经过几天的执法,这些重点执法路段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电动车数量有所减少。但在一些路段,在没有交警执法的情况下,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电动车仍较常见。
一名在路面上执法的民警坦言,对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电动车整治难度还比较大,一旦执法行动结束,这一违法行为很容易就会反弹。对此,交警部门除了加大执法力度,还加强宣传教育,对于被处罚的驾驶员,先进行交通法规教育,再开罚单。
违规现象
3
逆向行驶
处罚方式:罚款50元
执法情况:严厉查处
据执法交警介绍,电动车逆行现象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一些驾驶员贪图快“走捷径”,加上安全意识薄弱而逆行;二是部分路段交通设施设置不够合理,给驾驶员出行带来不便。
执法民警表示,逆行对自己、他人的危害都很大,不管是什么原因,驾驶员都不应该逆行。
逆行也是集中整治阶段交警部门重点查处的对象。在北湖路西三里路口、友爱路、五一路等路段,交警部门都开展了整治电动车逆行执法行动。
■现状:逆行普遍处罚难度较大
记者了解到,电动车逆行现象在市区道路比较普遍,处罚的难度也比较大。在有交警在执法的情况下,逆行现象会大为减少。而一旦交警离开,逆行的电动车就蜂拥而出。
交警部门表示,今后仍将加大执法力度,同时改善交通设施,方便群众出行。
热点答疑
1.电动车不上牌被处罚有何法律依据?
答:电动车上牌是自治区人大及党委政府,应全区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实施的,是列入了我区地方性法规中的法律规定。交警部门作为执法部门,有义务维护和保障法律的有效实施,对任何违反法律不依法注册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都有依法处罚的权利与义务。
同时,在查处此类违法行为之前,政府已给予了半年的电动车集中注册登记时间。绝大部分电动车主已经遵照法律办理了注册登记,少数市民虽有各种原因至今未能注册登记,但除非具有法律许可的原因,否则不能成为违法的理由。此外,对未注册登记上路的电动车的查处,不仅仅是对这些违法者的处罚,也是对更广大的依法上牌的守法者的保护和尊敬。
2.交警部门为何能现场处罚收缴罚款?
答:《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对违规电动车的处罚,特别是对未上牌的电动车,如果不当场收缴罚款,是没办法保证当事人事后会自觉去缴纳罚款的。因此法律赋予了交警部门两种手段,一是当场收取罚款;二是扣留车辆。又因为扣留车辆这种强制措施会给当事人带来很大不便,因此交通安全法规定,当事人只有拒绝接受处罚时才扣车。所以,在驾驶电动车交通违法的当事人不拒绝接受处罚时,当场收缴罚款,是既合法又合理的。
3.电动车不挂牌一天内会被处罚多次吗?
答:电动车不挂牌上路被处罚后,驾驶员不能把罚单当作“免死金牌”,继续骑无牌电动车上路。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如果驾驶员继续骑无牌电动车上路,被路面上其他执勤交警抓获,交警仍有权对其进行处罚。
4.当事人对交警执法有异议怎么办?
答:在对包括电动车违法在内的所有交通违法的查处过程中,市民如对执法民警的工作有异议,或者认为其工作不当的,都可依法向民警所属大队投诉,也可直接向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投诉(投诉电话:支队长热线2890122)。此外,还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去年,南宁市交警部门向基层民警配备使用执法记录仪,就是为了更好地监督执法工作。
5.有些网帖歪曲整治工作如何处理?
答:南宁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近期在网络上,个别人在没有事实基础的情况下,刻意曲解法律条文,煽动和误导网民对交警查处违法电动自行车的正常工作进行干扰。
对此,交警部门认为,这不是正常的监督,不是为了帮助公安机关改进工作而提出的善意批评。交警部门呼吁广大网民正确理解法律,擦亮眼睛,分清是非的同时,也郑重告诫个别别有用心的人,无论是诽谤还是制造谣言,都要负法律责任,交警部门同样会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