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置14辆监护型救护车,力争1年内全市急救站点、网络医院达到42个……
我市社会急救医疗工作将不断完善
“市人大调研组发现,目前我市部分区域急救站点分布不均、救护车数量不足、群众救援组织的建立和人员培训等都存在问题。请问市规划局、市卫计委将如何采取措施解决?”
“近年来,我市经过交通整治,但仍然存在医院门口车辆乱停放,救护车无法正常出入的情况。请问市公安局,对于这个问题,你们将如何解决?”
……
7月27日下午,一场严肃认真的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市社会急救医疗工作专题询问会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楼里举行。社会急救医疗工作一直是社会和群众特别关注的热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人大之“问”,民之所“向”。
一场关于社会急救医疗工作的专题询问就此展开。
部分区域急救站点分布不均?
力争1年内全市急救站点、网络医院达到42个
现状: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在调研中发现,近年来南宁市社会急救医疗事业有了很大的发展,在全区处于领先水平,但是,同时也发现,南宁市部分区域(如五象新区、凤岭、相思湖片区)急救站(点)分布不均,且未列入新区建设规划。
答复:市卫计委将依托新建的医疗机构设置新的急救站点、网络医院,在新的医疗机构投入使用的同时确保急救站点、网络医院一并正常运行,同时,结合目前南宁市社区医疗资源布置情况,力争1年内全市急救站点、网络医院达到42个。同时,市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五象新区范围内共规划有12处医疗卫生用地,其中7处已明确建设,正在进行项目推进,其余已作规划预留。
群众救援组织缺失?
公共场所急救设备配备或将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试点
现状:《南宁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条例》规定,机场、火车站等公共场所应当建立群众性医疗救援组织,但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在调研中了解到,我市目前基本上没有建立这样的救援组织,一些人口集中、人员流动较大的公共场所的服务人员没有受过急救培训,急救设备也未配备。
答复: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解释说,《条例》出台后,各县区、开发区在基层建立了一些应急救援队,也建立了一些以块为主的应急救援队伍,但在火车站、超市、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还未完全建立,或者建立后还存在比较突出的薄弱环节。
该负责人在现场表示,将进一步加大指导工作力度,积极协调在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突出问题,确保取得成效。考虑到急救设备配备缺失问题,市卫计委将进一步深入调研,同时与各县区、开发区、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进行充分沟通,建议明年选取部分城区的重点场所列入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进行试点,试点工作成熟后可以全市推广。
救护车数量不足?
今年将投入1400万元购置14辆监护型救护车
现状: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在调研中发现,一些县区用于急救医疗的救护车数量不足,不能满足群众急救需求。同时,基层救护车多是没有配备呼吸机、监护仪、除颤仪等急救设备的普通面包车,设备简陋、车辆陈旧,无法保证群众正常的急救需求。
答复: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我市(含所有县区)共配备救护车395辆,基本符合原卫生部的有关规定5万人一辆救护车的基本要求。但是,由于各县区经济社会发展不尽平衡,基层卫生院多是没有急救医疗设备的普通面包车,保障能力比较有限。
对此,市政府今年将投入1400万元购置14辆监护型救护车及车载急救设备、急救室抢救设备,目前各项工作进展顺利。下一步,市卫计委还将对全市的救护车能力水平进行深入细致调研,争取在1—2年内全面提升基层救护车能力水平。同时,市财政局负责人也表示,将积极建议市政府1—2年内新增一定数量的救护车。
院前急救体系不完善?
将探索县级急救指挥中心运行模式
现状:目前市区虽然已形成院前急救体系,但仍不够完善,存在网点不足、指挥调度不畅等问题,各县区没有建立完善的院前医疗急救网络系统,没有指挥调度系统,没有建立县乡两级急救体系,院前急救资源缺乏有效整合。
答复:市卫计委在回答中指出,尽管财政投入不断加大,基层急救网络不断完善,但是由于我市基层急救网络基础比较薄弱,下一步,市卫计委将不断完善全市急救网络体系建设,特别是尽快探索县级急救指挥中心的运行模式,结合2013年中央农村急救项目建设情况(每个县有100万—200万元项目资金建设县级急救站,各县因考虑资金不足以新建场所和配置人员,因此均是挂靠在县人民医院建设),可以采取先在个别县区进行试点探索,待时机成熟后全面铺开,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费用能否纳入医保?
向上级反映按新规落实
现状:在国内较多城市,如天津、杭州、南京等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费用已经纳入医保,而在南宁尚未纳入医保,需要患者自费。
答复:市人社局表示,由于南宁市现执行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是由自治区人社厅统一制定的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基本医疗保险同城化政策,南宁市无自主制定或调整基本医保目录和诊疗项目政策的权限,对于要求将“救护车费”“急诊出诊费”等急救服务项目扩大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意见,对此问题,将积极地向自治区人社部门反映,待自治区人社部门有新的规定,市人社局将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到位。
如何保障救护车绿色通行?
加大处罚力度
现状:南宁市通过交通整治,道路拥堵情况得到一定的缓解,但一些不文明现象仍然影响救护车绿色通行。
答复:市公安局表示,针对医疗机构门前车辆乱停放问题,将要求辖区交警大队加大对市区内主要医疗机构周边道路的巡查力度,加大对乱停放车辆的处罚力度;针对医疗机构门前黄色网格线被占用、与执行抢救任务的救护车抢道的问题,各医疗机构也可以先行对其进行拍摄,固定违法证据,并提交到各交警大队。除了可以自行取证,各医疗机构和群众还可以自行拨打报警电话122,交警部门将派出警力及时进行查处。
医疗机构不出诊、不出车?
将按相关规定严罚
现状:当前存在较多违反《南宁市社会急救管理条例》现象,部分医疗机构存在不出诊、不出车问题
答复:市卫计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为有效保障各急救医疗站按时出诊、出车接送伤病员,市卫计委每个季度会同自治区卫计委应急办、医政医管处等,对不按规定出诊、出车的单位进行通报,从2013年至今,先后约谈了兴宁区三塘卫生院等医疗机构。该负责人表示,“目前在执行相关条例的处罚方面还存在一些碍于面子、不动真格的思想和做法”。他表示,对不按规定出诊、出车的行为,下一步将在采取通报、约谈的基础上,按条例要求严肃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