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大发展,民众得实惠
近期,“你幸福吗?”成为人们关心的话题。
“幸福是每一个人心灵的感受,难以简单直言‘是’或‘否’。”柳州市柳钢第三小学退休教师林清芳说,“但是,近年来,我们居民生活水准提高,物质生活越来越丰富,日子是越来越‘富’了!”
“富民”,是10年来广西物质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科学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011年,广西农民人均纯收入首次突破5000元,达到5100元左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855万元。此两个数字,都分别比2003年增长了2.43倍。
钱包越来越胀,老百姓消费的意愿也越来越强。2007年至2011年,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由1932.71亿元“翻一番”提高到3860.73亿元,年均增长18.9%;2008年以来,全区累计销售家电下乡产品717.1万台,实现销售金额156.2亿元。
“民众得到的实惠,还包括政府的转移支付。”广西财经学院金融与保险学院副教授梁玉表示,“这实际上是把国家的财政收入还给个人。”
历史为广西各族人民记录下了一项项“幸福数字”:
广西农民的生活条件变好了——10年来,我区农村基本实现村村通公路,行政村通电率100%,户通电率99.55%,20户以上通电自然村通电话、通广播电视,80%以上的行政村能上网,沼气池入户率47.88%,全国最高。
城镇居民的生活环境变靓了——2007年至今,全区人均城市道路面积年均增长6.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年均增长6.3%,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由27.81%提高到33.76%。
同时,完成1156个少数民族村寨13.4万户59万人的木结构房屋电改、灶改、水改、寨改工作;边境地区0到3公里范围内所有农村居民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全区城镇基本医保参保率、新农合参合率分别达92.01%、96.22%;全面启动贫困家庭学生资助计划,开展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试点……
10年“幸福增长”,这一时期成为广西人民得到实惠最多、分享的物质成果最丰盛的“黄金时期”。
走过黄金10年,而今从头迈步。在新的历史起点,广西的目光更高更远,5300多万壮乡儿女高擎富民强桂新跨越大旗,阔步前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