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是百年大计。如何通过“刚约束”实现“强管理”,去年,南宁市城乡建委、南宁市建筑管理处出台了《南宁市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创新社会管理三十项工作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提出工程监督管理的具体创新措施亮点频现:建立“数字工地”,实现数据共享和电子监察;建立并拓宽了高效、便捷的评价意见收集渠道……《措施》将工程管理融入社会管理当中,努力完善企业实施、部门监管、行业自律、公众评议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切实把社会监督管理服务的触角伸到各个工地。
由于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联动不够及时充分,导致一些违法违规施工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我们可以通过一定的信息技术手段,有效避免‘低价中标、层层转包、高价结算’的问题。”市建筑管理处负责人表示。为此,市建设部门通过工程监督信息管理系统建立“数字工地”,实现数据共享和电子监察。
“数字工地”实行网上报监报验,将施工图审查指标、中标企业及其管理人员信息实时录入,自动生成报监、报验信息表格,清晰记录参建单位检验评定和监督工作人员监督执法相对应的工作成果和痕迹,确保严格按照设计图纸、中标文件的规定和约定进行施工、检测和验收。
对评议、投诉的处理,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基础信息来源。市建筑管理处将公众评议引入建设工程的监督评价,首次提出“项目后评价管理”概念,以五象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保障房以及荣获国家级、自治区级工程奖项的项目为试点,实施了建设工程项目后评价管理工作。项目后评价管理制度发挥公众评议对建设工程的监督作用,通过建立层级监督检查、系统运行性能评价、质量投诉处理、质量回访复查、工程评优评先等机制,落实回访保修义务,促使参建单位为减少返修成本而自觉提高工程质量。
南宁市建立并拓宽了高效、便捷的评价意见收集渠道,优化并完善工程投诉处理流程,将工程产品用户、工程管养单位和社会公众的评价意见作为工程验收、参建单位诚信评价和市场准入的重要考核内容,引导各方妥善解决工程纠纷,对投诉处理或工程保修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及时启动问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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