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制度保障。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指出,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纪检组)要承担监督责任。
纪委如何落实“三转”要求,进一步聚焦主业主责,强化队伍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在落实纪委的监督责任上有哪些新思路、新措施?带着这些问题,记者日前采访了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雷永达。
明确职责和监督对象及内容
记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纪委作为监督责任部门,主要的监督对象、监督内容有哪些?
雷永达:监督执纪问责,是党章赋予纪委的职责。作为协助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专门机关,纪委负监督责任。纪委的重要职责和具体任务是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更多地担负起惩治腐败方面的责任,组织协调有关力量,加大办案工作力度,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监督的对象包括同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委、政府管辖的各职能部门,包括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以及党组织关系在本地的机关事业单位;下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监督的内容包括党委关于本地、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部署的贯彻实施情况;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情况;贯彻落实法规制度,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情况;党风政风建设情况;支持配合纪委开展执纪监督和查办案件工作情况等。
做好“加减”法促“三转” 执好纪抓监督严问责
记者:“聚焦主业主责”,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纪检监察系统出现的一个高频词汇,其主要职责就是监督、执纪、问责,市纪委在贯彻落实中央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上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
雷永达:去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对工作内容和方式进行梳理,对属于执纪监督范围内的工作做“加法”,
对不是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做“减法”,率先在全区对“三转”工作进行探索,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步伐
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意见》,保障改革落到实处。
一是转职能,聚焦主业。把转职能作为核心内容,理清职能定位,理顺工作关系,突出主业,收缩战线,把工作精力集中到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上。一方面,调整优化机关内设机构,纪检监察室由此前的2个增加到7个。今年以来,在保持人员编制、内设机构数和领导职数不变的情况下,加强一线办案力量。另一方面,清理议事协调机构,研究制定《关于清理纪检监察机关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工作的指导意见》,目前市纪委对原有参与的215个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清理,拟减少197个,精简91.62%,各县区纪委也着手清理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
此外,进一步对派出(驻)机构履职的领导、监督和支持。探索“点面结合”的管理模式,整合市直派驻纪检机构力量,将45个市纪委派驻(派出)机构、27个市直单位内设纪检组(纪委、纪工委)分为5个巡查组,并赋予巡查组查办案件的职责,每个巡查组由市纪委1名常委分管,集中时间对县区、开发区、市直单位、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专项巡查,做到监督检查职能全覆盖,确保派驻机构把主要精力聚焦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业上来。今年1至5月,派驻机构立案数量同比上升366.6%。
探索整合资源,分片派驻,创新县级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实行
“片派制”管理模式后,进一步强化了县直部门党委(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体责任。据统计,纪工委监察分局成立以来,共开展各类监督检查423次,纠正问题292件,对部门提出整改建议267项,建立重点监督对象台账308项;对部门落实“三重一大”情况开展专项巡查135次,发现问题208个,提出整改建议223条;受理群众信访举报297件(次),初查224件,转立案13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25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00多万元。实行“片派制”管理模式,整合派驻力量,合力打“苍蝇”效果已凸显。
二是转方式,突出主责。把转方式作为关键环节来抓,努力推进“三转”目标的实现。探索创新党内审查方式,监督检查方式和问责问效方式。
把查办案件作为最基础、最根本的职责,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1至5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824件(次),立案243件,处分146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5人,责任追究24人。市纪委机关自办案件15件,占市本级立案总数的78.95%,同比上升200%;县区纪委机关自办案件105件,占县区纪委本级立案总数的86.78%,同比上升176.3%。
强化执纪监督,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提供有力抓手。按照“行必责实、章必严循、事必明责”的要求,加强对主抓者、主责者、监管者的监督,重点抓好专项检查、查处“四风”问题和问责问效三个方面的工作。2013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涉及作风方面信访举报557件,立案52件,结案4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3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70多万元。2013年全市对作风不实、履职不力的领导干部累计问责713人,免职42人,通过问责问效,切实问出了思路,问出了干劲,问出了效果,也问出了信心。
三是转作风,抓好主力。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廉洁“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不具有天生的腐败“免疫力”。
今年以来,南宁市纪委一手抓执纪监督,一手抓内部监管,逐步建立起内部监督管理运行机制,形成了“三项制度”,并严肃查处内部违纪违法人员,取得了初步成效。
积极改革创新,扎紧内部监督体制机制的“袋口”。新设干部监督室和机关纪委,负责对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和市纪委监察局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的日常监督,并明确干部监督室工作直接对市纪委常委会负责。抓早抓小,加强教育预防不放松。今年以来,市纪委先后对3起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坚决“清理门户”,并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进行通报。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干部队伍。注重开门开放,打造“阳光纪检”,主动宣传纪检监察监督职责,任务、成效等,让社会公众更加了解、支持、监督纪检监察工作,为我们履行监督职责,聚集正能量。
落实长效机制守好“责任田”
记者:经过前一阶段的改革工作,纪检监察部门逐渐回归主业抓好主责,南宁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市纪委在下一步工作中有何工作计划?
雷永达:实践证明,越是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纪检机关越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下一步,南宁市纪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的要求,积极改革探索,形成有效制度办法,确保“两个责任”、“两个为主”、“两个全覆盖”落到实处。
一是进一步落实好“两个责任”。制定出台落实“两个责任”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督促各级党委履行好选好用好干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工作、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当廉洁从政表率等“五项”主体责任;强化各级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意识,继续深化“三转”步伐,调配人员力量,切实抓好执纪监督和查办案件,真正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
二是进一步落实好“两个为主”。完善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重大案件线索处置和查办案件制度,认真落实案件线索处置和查办案件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加强对县区纪委、市直部门纪检机构线索处置、案件查办的监督指导。同时,积极加强与组织部门的联系沟通,制定出台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具体办法,选好配强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
三是进一步落实好“两个全覆盖”。进一步完善市级派驻机构“点面结合”管理模式和县级派驻机构“片派制”管理模式,扩大派驻监督覆盖面,强化对派驻机构的统一领导和管理。进一步整合监督力量,聚成监督强光,开展专项巡查,做到职能全覆盖、主业全覆盖、职责全覆盖,形成监督检查职能和工作全覆盖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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