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醒
消费者购买进口食品有两误区
南宁市食药局食品流通监管科科长梁维运提醒市民:消费者对进口食品一般有两个错误观点:
一是盲目迷信,认为全是外文的食品代表正宗原装进口,消费起来有面子;
二是认为原包装上如果印制有中文一定是分装的,不是原装进口。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从2014年4月1日起,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中文标签必须在入境前直接印制在最小销售包装上,不得在境内加贴。
购买进口食品时应该注意:
一是选购进口食品首先要看标签。标签中文和外文内容要相对应,必须包括:食品名称、配料成分、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条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二是看出入境检验检疫证书。市民在选择进口产品时,可向经销商查看“进口食品卫生证书”,该证书是检验检疫部门对进口食品检验检疫合格后签发的,证书上注明进口食品包括生产批号在内的详细信息,就像进口食品的“身份证”。
除此之外,消费者在购买时要尽量选择信誉好、经营规范的大型商场、超市,如果发现食品的包装破损、图案印制粗糙、封口处有再加工的痕迹,或者生产日期、保质期处有涂改粘贴痕迹,最好慎重购买。
另外,提醒消费者和经营者:进口食品的中文标签要求使用的是规范汉字,如果食品上标签上仅有繁体字而没有与其相对应的规范汉字,这样的食品也是不合法的。
为什么进口食品要贴中文标签?
执法人员称:由于没有中文标签,消费者对食品的配料、成分、贮存条件等信息不了解,比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无法识别可能买到过期食品。如果食品的保质期或保存期与贮藏条件有关,会由于对贮存条件不清楚而因储存不当造成安全隐患;如果食品中含有致敏物质的,过敏人群可能会由于看不懂提醒信息而误食带来不适等等。
非法进口的食品的生产者基本上没有经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注册,生产者的资质没有保证,消费者甚至可能购买到来自疫区的食品。《食品安全法》规定: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应当经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注册。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应当向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备案。
消费者对食品的质量信息无法知晓。非法进口的食品储存和运输过程不规范可能存在安全隐患。比如可能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运,可能在运输途中遇到污染,可能会不按照贮藏条件运输而产生隐患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