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数据显示
超四成不良反应来自抗生素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印制了不少用药安全知识读本,通过宣传活动发放给公众。
是药三分毒,连维生素、滋补药都有可能对身体造成损害。全国“安全用药月”期间,广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呼吁公众关注药品不良反应,走出用药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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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生素能治所有炎症”是误区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的统计数据显示,去年全区共收到药品不良反应报告43752份,报告例数最多的是抗感染药,也就是老百姓常说的抗生素,占总报告数的41.51%。
该局药品安全专家介绍,老百姓把抗生素称作“消炎药”,很多人觉得只要是炎症,就能用“消炎药”,这是对抗生素认识的一大误区。严格来说,炎症分两大类,一类是由微生物,包括细菌、病毒所引起的炎症;另一类叫做无菌性的炎症,比如说擦伤了,局部出现的红肿热痛等肌体反应。
抗生素的规范名称叫抗菌药物,顾名思义,只对细菌引起的感染(炎症)有作用,对病毒引起的感染(炎症)是无效的,起不到抑制和杀灭作用。对于挫伤、擦伤、扭挫伤、筋膜炎、腱鞘炎这类无菌性炎症,不是由微生物感染引起,就更不需要服用抗菌药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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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药物
也会有不良反应
说到药品不良反应,很多人的第一反应是药品质量有问题,才会发生不良反应。实际上,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
据介绍,“合格药品”可以理解为质量不存在问题的药品,因此不能将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品质量问题混为一谈。药品不良反应是药品固有特性所引起的,任何药品都有可能引起不良反应。许多药品不良反应是在药品质量检验合格的情况下发生的,不能认为有了不良反应就一定是药品质量有问题,就一定是药品质量事故。
为什么经过严格审批的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情况下,还会出现不良反应?专家介绍,各国的新药审批主要依据动物实验和部分病人临床试验的结果。但是动物与人在生理、病理上有许多不同的地方。临床试验又存在观察时间短、参加人数少等局限性。许多发生率低、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发现的不良反应,在审批时难以充分了解,所以经过严格审批的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情况下还会引起不良反应,包括一些严重的不良反应。
有患者提出疑问,对于已经发现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是不是都应该停止生产?药品监管部门表示,这不一定。有的药品不良反应虽然严重,但是发生率很低,不良反应可以治愈,临床上还需要这个药品,这样的药品可以严格管理,必要时修改药品使用说明书,不一定停产。换句话说,一种药品是否应该停止使用,要对其进行效益与风险的综合衡量才能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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