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滋补药、维生素
也有不良反应
还有一部分的药品不良反应发生在一些看似“安全无害”的药物上,比如维生素、矿物质类药物、滋补中药等。
专家介绍,维生素、矿物质方面的药物,也必须按规定的适应证、用法用量服用,否则同样也会引起不良反应,甚至引起残疾或死亡。例如长期、大剂量服用维生素A、维生素D引起发热、腹泻、中毒,大剂量静脉注射维生素C引起静脉炎、静脉血栓、死亡等。
即使在常规剂量下,维生素有时也能引起不良反应,如有人口服维生素E每天3次,每次10mg,5天后发生耳鸣、耳聋。此外,许多人服用维生素、矿物质类药物的同时,还服用其他药物,也要注意有没有不良的相互作用。
还有部分公众有认识误区,认为一般中草药没什么毒性,多服些没问题,疗效会更好。专家提醒,千万不能这么认为。许多中药在不同的剂量下具有不同的作用,例如川芎在小剂量时能收缩子宫,大剂量时反而能使子宫麻痹、停止收缩。因此,同化学药品一样,中药也规定有适宜的使用剂量。如使用剂量过大,也会引起有害反应。
就连老百姓眼里的一些“滋补药”,也可能对身体造成损害。专家介绍,滋补药也是药,药品本身都有两重性,不但要遵守规定的用法用量、不能滥用,即便在正常用法用量下,仍会在一部分人身上引起不良反应。
例如人参,已有许多不良反应的报告,其中有些人是没有按规定的用法用量,有些人是因为药品的质量有问题,如未按规定条件贮存、炮制、加工等,也有些人是按正常用法用量服用后引起了皮疹、咽喉刺激感、精神兴奋、失眠、易醒、神经衰弱、血压升高或血压下降等。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醒,患者发现了可疑的药品不良反应,首先要停止服用可疑的药物,症状严重的或者停药后不缓解的,应及时去医院就诊、治疗。要向医生咨询,可疑症状如果确实属于药品不良反应,今后应避免再服用同样药物。
根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的规定,个人发现新的或者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可以向经治医师报告,也可以向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或者当地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报告,必要时提供相关的病历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