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宾阳县荣获“自治区双拥模范县”称号,这是该县继2007年、2011年以来,连续3次获此殊荣。
宾阳县有驻军单位5个,重点优抚对象3976名、现役军人1755名、退役士兵10500名。近年来,该县坚持以“军民融合式发展”总要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创新双拥模式,丰富双拥工作内容,先后出台了拥军优属等方面的实施方案、办法,制订《宾阳县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实施方案》《宾阳县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办法》,为推动双拥工作创新发展,特别是解决难点问题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依据和法制保障。
2011年以来,宾阳县发放义务兵优待金1450万元,发放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资金4930万元,给49户重点优抚对象发放危房维修补助资金78.8万元,给全县重点优抚对象缴纳参加新农合缴费补助资金28.6万元,给全县在职或下岗1—6级伤残退役军人办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发放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84.2万元。投入资金490多万元,全面完成16座烈士纪念碑、175座散葬烈士墓抢救保护工程任务。
2011年以来,宾阳县共接收退役士兵926人,安置42人,发放自谋职业金169.6万元,发放自主择业补助金865万元。积极组织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培训率达91.2%,提高了退役士兵就业能力。同时,大力支持部队后勤保障工作,优惠政策配套,服务到位,先后投入资金200万元,改善黎塘军供站的基础设施,提高应急保障能力。2011年以来,共完成过往部队、新兵入伍158批39690人次的军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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