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查人员在交叉施工监护 记者 韩沛 摄
“11·22”青岛输油管道爆炸事件,给管道燃气安全管理敲响了警钟。昨日,记者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该部门将在本月开展管道燃气安全隐患督察,将重点解决燃气管道保护范围和部门职责的界定问题,实行市政道路挖掘许可和施工许可闭合管理,强化报建报监、竣工备案程序,加强对野蛮施工、破坏燃气管道行为的监管。
今年全区发生安全事故近80起
“小心,地底下有燃气管道!”“2米以内要人工开挖。”……12月6日,白沙友谊立交桥底道路施工现场,南宁中燃公司南区巡线队队长刘保文带领工作小组,正对埋有燃气管道的区域进行施工交叉监护,防止燃气管道被钩机挖破泄漏。这时,手机响起。巡线员紧急报告称,银海大道某路段发现燃气管道泄漏。刘保文立即驾上摩托车赶到现场,组织人员挖洞、检测、分析和抢修,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作为巡线员,刘保文主要负责巡查和监护城市道路、施工工地等区域的管道燃气安全。他告诉记者,他们每天对市政道路和施工工地巡查一至两次,对管道附属设施如阀门井、凝水缸等定期开井检查,对穿跨越立交桥、铁路、高速路的燃气管道重点巡查。
随着城市建设步伐提速,管道燃气安全隐患随之增加,燃气管道受损漏气事故时有发生。据悉,今年以来,全区共发生管道燃气安全事故近80起。
燃气管道泄漏野蛮施工是祸首
为何城市的管道燃气事故频发?通过分析,绝大部分原因是野蛮施工挖断、顶破管道所致。比如,11月5日,南宁市金浦汇春路口一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挖掘机钻破燃气管道,致使燃气泄漏。所幸这些事故能及时处置,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广西住建厅城建处副处长陈铭介绍,燃气管道保护范围不明确,责任界定不清,是导致燃气泄漏事故频发的重要原因。按照规定,住建部门在核发施工许可前,应征求市政部门意见,或建设单位拿到市政部门核发的道路开挖许可后,才能向住建委(局)申请办理施工许可。但很多施工单位不按程序走,无证施工、乱挖乱建现象较严重。
据了解,燃气管网的保护涉及住建委(局)、市政局、城管局等部门,然而“多头管理”存在权责不清、监管不到位等弊端,让违规行为有了可乘之机。
另外,燃气管网规划设计不科学,只关注建(构)筑物的施工图审查而忽视燃气管道工艺、流程和设备造型的审查,管道设施与其他地下管网间距不足,也是管道燃气重要的安全隐患。10月30日,在北大新阳路口发生一起燃气管道破裂事故,正是由于水管和燃气管道间距太近,重型车经过该路段时压破了地下水泥水管,巨大的水压夹杂着泥沙冲穿了侧上方的燃气管道,导致燃气泄漏。
道路挖掘施工许可将闭合管理
陈铭透露,广西住建厅将在本月开展管道燃气安全隐患督察,并根据督察情况,出台相关规定,解决燃气管道保护范围和部门职责的界定问题,实行市政道路挖掘许可和施工许可闭合管理,强化报建报监、竣工备案程序,加强对野蛮施工、破坏燃气管道行为的监管。同时,管道燃气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其对燃气管道的巡查、维护、抢修和应急装备、应急队伍建设等,将纳入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动态管理范畴。
为从源头上规范建设管理,要求各市县加快城市燃气专项规划的编制或修编,同时与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直接挂钩。另据透露,未来几年,广西将投610亿元实施“县县通天然气工程”,明年底建成14个设区市管道天然气,到2017年底完成“县县通气”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