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民有能帮就帮、乐善好施的优良传统 赖有光 摄
在朋友圈、微博里看到募捐信息,你会毫无顾虑地慷慨解囊吗?如今,利用互联网来发布募捐消息已成为传播最快的方式之一。但由于网上信息鱼龙混杂,“诈捐”新闻也时有发生。13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的修改稿。个人募捐行为容易导致哪些隐患?市民、本地慈善机构的从业人员、社会学家对于建立起慈善法规有哪些期待?近日,记者进行了走访。
个人募捐过程不够公开透明
“能帮就帮,敢做善成”的南宁精神深入人心,记者从南宁市慈善总会了解到,去年南宁市慈善总会一共募捐到了614.19万元的款物,支出为494.73万元。
市民踊跃献爱心的同时,网上频现的“诈捐”“骗捐”新闻,让不少想伸出援手的市民寒了心。“不是我不想帮,但是这些求助信息大都是陌生人,我怎么知道是不是真的呢!”对于网上众多的个人募捐,和市民覃女士有相同看法的人不在少数。南宁市一家慈善机构的工作人员徐女士表示,热心肠的市民不少,平时在生活中个人募捐的情况并不鲜见,但是在个人募捐的进行环节中,确实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徐女士介绍,比如要给患者治病需要50万元,但最后募集到了100万元,无人监管,有的受捐者将治病之余的善款挪为它用,而捐助者并不知道自己的捐款被用去了哪里,久而久之,对于这类捐赠日益麻木,感觉自己的爱心被利用了,遇到有困难的人求助,也不再愿意慷慨解囊了。
广西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所长姚华也表示,目前个人募捐存在信息不够公开透明、善款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只能依赖于募捐者的自觉意识,以及社会公众的监督。一些“骗捐”行为使得捐赠者及潜在捐赠者的积极性深受打击。如此一来,就会潜藏道德风险漏洞。通过开启顶层立法模式,将为慈善事业参与主体的各类行为提供法律依据、规范和保障。
求助者可与慈善组织合作募捐
今年1月,本报曾对本地草根公益人陈词遇到的困境进行报道。陈词是爱心蚂蚁国际志愿者团队的队长,从事公益8年来,他的收入不高,积蓄甚少,也没有医疗保障,几个月前被确诊为鼻咽癌后,一年30多万元的高额医疗费让他深感无力。得知陈词重病入院的消息后,广西多家公益机构熟悉陈词的朋友自发组成了“挽手陈队共抗癌小组”。1月7日,几个公益组织发起的“挽手陈队共抗癌症”筹款项目在腾讯公益上线,短短14个小时就筹集到30万元善款,解了陈词的一时之困。
而对于很多没有求助途径,不知该如何寻求公众帮助的市民来说,又该如何解困?草案中提出,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可以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由该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募得款物由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管理。
那么,哪些慈善组织具备公开募捐资格?草案明确,依法登记或者认定满两年的慈善组织可以申请公开募捐资格,其内部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规范的,民政部门应当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慈善组织通过互联网开展公开募捐的,应当在民政部门统一或者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发布募捐信息,也可以同时在其网站发布募捐信息。
自治区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数据显示,目前广西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广西红十字基金会等19个公募基金会具有公开募捐的资格,其他组织和个人公开募捐的行为不符合相关条例要求。
与慈善组织合作能增强公信力
市民蒋女士的外甥两年前患上了白血病,但由于小患者父母都是在外打工的普通工薪阶层,高昂的手术费用让一家人犯了难。后来,蒋女士想到了利用媒体和网络的力量来发动募捐,共募集到了十万余元,解决了部分医疗费用。
“我们感谢每个帮助过我们的人,对于每一笔捐款都会记录下来。”蒋女士回忆起当时的经历,在募捐过程中,也曾经遇到过一些怀疑的眼光。她认为,个人募捐如果都需要有资质的慈善组织来审核,那么信息的公信力确实是能够提升,大家看到救助信息的顾虑会小很多。
不久前,有这样的一则消息引发热议。一名女子因女儿身患白血病,在网上发布募捐公告,希望能募捐到30万元为女儿治病。但当不少捐赠者添加求助女子的微信后,却发现她开奔驰、秀钻戒。蒋女士表示,通过科学立法,逐渐建立和完善一整套成熟的慈善体制和配套措施,将募捐行为置于阳光下,对于求助家庭来说能免去不少麻烦,为真正有需要的困难家庭解“燃眉之急”。
徐女士也认为,通过与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机构合作,求助者便有了更“靠谱”的途径进行公开募捐。另外,经过慈善组织对求助者信息的筛选核实,能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免去捐助者的顾虑;另一方面,也有了对募捐行为的监管,使得募捐行为更加公开透明。
另外,记者从自治区民政厅了解到,广西也将采取一系列措施促进慈善事业发展。如积极推进公益慈善类、社区服务类、社会福利类慈善组织在民政部门直接登记,落实企业和个人公益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对境外向广西内依法设立的慈善组织无偿捐赠的直接用于慈善事业的物资,给予进口税收优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