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登记立案制”实施
“一次告知”少跑腿 电话预约少排队
登记立案制施行首个工作日,基层法院各出“新招”应对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记者彭宁莉
登记立案制的施行使立案门槛降低,让当事人依法无障碍行使诉讼权。但如果立案数量大增,如何才能让有限的法官力量在高效且不影响案件审理质量的情况下,保证登记立案制的顺利施行?5月4日,南国早报记者走访南宁市几家城区法院,发现这些法院均已提前做好充分准备,以应对“新常态”
兴宁区法院
“上门立案”方便群众
当天上午,南宁市兴宁区法院的几名立案庭法官,赶到兴宁区三塘镇开展巡回立案活动。
原来,法院得知南宁市某木艺厂经营者向众多债权人借款并承接加工业务后,却不能交付成品,并拖欠加工费,木艺厂负责人最后玩起了“失踪”,导致众多债权人聚集在木艺厂要求挽回经济损失。由于债权人多达上百人,为了方便群众立案,避免立案大厅过于拥挤,兴宁区法院遂组织了这次“巡回上门立案”,将立案庭“搬”到了当事人身边。
兴宁区法院分管副院长郭敏东表示,为了应对立案新规的施行,该院除了开展上门立案措施外,还实施了多项措施:实行院领导带班制度,每天有一个院领导值班,负责说服解释工作;在立案窗口增配工作人员,应对大批案件;设导诉员,全天上岗;在立案大厅增配安保警力,以防秩序混乱。
对于如何保证案件审理质量的问题,郭敏东表示,虽然会面临人少案多的情况,但法官仍要按法律规定的审理期限进行结案,因此就要求法官进一步提高素质。此外,在立案前运用社会力量化解矛盾,启动诉前调解,让法院工作触手前延,减轻法院审理压力。
江南区法院
“一次性告知”让群众少跑腿
江南区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张敏表示,为了让来立案的群众少跑腿,法院施行了“一次性书面告知”措施。也就是说,看了群众提供的材料后,立案庭工作人员会立刻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当事人所缺的材料内容,这样一来,符合立案条件的当事人最多跑两趟法院,就可以顺利立案了。
此外,该院还有一个具有“江南特色”的新举措——预约制。张敏说:“由于我们院的继承案件较多,且一般需要调解,在当事人第一次来时收齐材料,就可跟调解的法官约定调解时间,等所有当事人都有空的时候,再一起来调解。调解成功的,现场出具调解协议文书;调解不成的,可以再预约一个时间来办理立案。如此一来,在当事人来立案之前,立案庭的工作人员就针对每个案件的需要提前准备好了材料,大大提高效率。”
该院同时还开通了预约电话,并开通一个预约窗口。案件当事人人数多的,可以在来之前先把材料邮寄给法院,再打电话确认,并找一个所有当事人都有空的时间进行预约,这样就省去了花大把时间排队的烦恼,也不会影响到其他立案的群众。
另外,江南区的工程机械融资租赁合同案件很多,因此这类案件也可以采取预约立案。
青秀区法院
多种新型立案方式提高效率
据了解,青秀区法院在新规施行前,也早早出台了一系列举措应对。
其中一条措施就是增设一个民商事纠纷收案窗口。该院负责人介绍称,由于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后,实践中最常见的民商事纠纷收案数量必将大幅增加,所以该院对立案大厅的格局及工作人员进行适当调整,在现有两个民商事纠纷窗口的基础上,再增设一个民商事纠纷窗口,并指派3位工作经验较丰富的工作人员各负责一个窗口,进一步明确职责,更好地完成立案登记工作。
因全面实施登记立案制后,新的行政诉讼法也颁布实施,为应对可能激增的行政案件数量,该院还专设了一个行政案件收案窗口。
另外,因青秀区法院辖区的地域特性,可能无法在正常上班时间内满足所有当事人的立案需求,故该院执行午间值班制度。即由窗口工作人员轮流在午休期间值班,处理当事人在该时段提出的立案要求,提高了立案效率。
该院还探索和推广邮件立案、网络立案、电话立案等新型立案方式,为因故无法前来大厅办理立案手续的当事人提供全天候的诉讼服务,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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