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乱收费请留证并举报
市物价局召开会议提醒告诫各商家不得利用虚假标价欺骗消费者
打折、返券、促销,每到节假日,各商场为了聚集人气,纷纷推出各种促销优惠。“两会一节”和中秋、国庆将至,为确保南宁市场价格平稳有序,昨日上午,市物价局组织全市25家大型商贸流通领域企业代表召开了价格提醒告诫会。
某商品开展 “五折优惠”促销活动,活动期间标示折后价为每件998元,但经物价部门检查,促销前该商品只卖549元一件,虚假打折后反而卖得贵了;某商品标示特价580元/件,经查,在开展特价活动前一天,该商品的实际成交价格为500元,不仅不属于特价,还贵了80元;某商场开展“满100减50”促销活动,一商品标价1000元,经查返券促销前实际原价为900元,返券促销价比原价还高出100元;某商场开展促销活动,宣称预存50元送100元购物券,但未标明预存金额使用附加条件,实际上预存50元送100元购物券需购买满2000元(单件)方可使用,导致部分不了解附加条件的消费者参加了预存金额活动……在提醒告诫会上,市物价局针对近年来物价部门查处的上述虚假打折、虚假特价、虚假返券的价格欺诈案件,为25家商贸流通企业代表进行现场以案说法。
同时,市物价局组织代表学习了有关价格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价格促销的标价方式、价格促销的原则办法、价格促销的广告内容及做好价外馈赠和有奖销售等有关要求,提醒告诫各商家合法开展节日价格促销活动,做好有关明码标价工作,防止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的发生,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不得利用虚假标价、模糊标价、虚假折扣、模糊赠售、隐瞒价格附加条件、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欺骗、诱导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市物价局要求各商家,在经营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开展价格促销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公开、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商品和服务价格,不得囤积居奇;严禁掺杂使假、以假乱真、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价格欺诈行为;不得进行价格串通、价格垄断牟取暴利等。对查实的价格违法行为,物价部门将依法给予处罚,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据悉,“两会一节”及中秋、国庆节期间,物价部门将加强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和巡查。广大消费者如遭遇乱收费行为,注意留存相关证据,并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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